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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局 ****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人〔2024〕3号)、《****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堵塞监管漏洞、规范组织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严格按照“自愿报名、严格条件、择优认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开展2026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遴选工作。
经材料初审、实地评估及综合评审,现将本次遴选最终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参选单位 | 综合得分 | 排名 |
| 1 | ****管理局****学院 | 93 | 1 |
| 2 | **省药学会 | 90.67 | 2 |
| 3 | ****中心 | 81 | 3 |
一、公示期限
本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遴选最终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异议材料需内容真实、线索清晰,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异议、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6303
联系地址:**省**市城**昆仑东路78号(****811室)
三、有关说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正式下发通知,由入选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26年度**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相关工作。我局将严格落实年度复核评估制度,对施教机构年度培训质量、教学管理、学时数据、公益培训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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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