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7日我局拟对1个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9233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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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配套外管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研究院股份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4431万元建设“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配套外管项目”。沿青**路—**路—孩溪路—油库路—港龙石化码头敷设,路线全长约6450米,实际建设规模为13根工艺管道以及6根电力和通信线路,主要敷设氧气、氮气、仪表气、除盐水、98%硫酸、乙烯、醋酸乙烯等介质管道,并配套桥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园区硬化道路定时洒水抑尘;管材预制防腐全部在厂家完成,现场仅焊缝局部补漆,补漆作业避开企业上下班、选择无风晴天分散施工;严控施工机械尾气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生活污水、清管试压废水依托青**路厂区现有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接管至******公司****开发区****处理厂)。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施工车辆途经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要求。 (四)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焊条、废管材、废保温材料作为一般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园区环卫清运;废油漆桶、废漆刷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植被恢复、绿化工作,恢复土地使用功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