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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07
关于审定**区S031201单元xh290-09
地块**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的决定
****:
你单位填报的202********737《**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X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徐方(2026)DA310********0399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
二、建设项目名称:**区S031201单元xh290-09地块**住宅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区长桥街道 **xh290-10地块,南至xh290-10地块,西至xh290-07、08地块,北至**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21036.45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64801.29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37865.61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1.8。
九、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36.0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应急、房管、环保、交警、交通、绿容、民防、水务、卫生、文旅、消防、住建、地震、轨道交通、水、电、燃气、街道、机管局、商务委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机关提出申请。
**市******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