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美伦餐饮厨房业务外包服务补充通知(1)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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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伦餐饮厨房业务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

补充通知(1)

**美伦餐饮厨房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编号:****}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之“(三)员工管理”,增加以下内容:

15.专职服务要求

乙方承诺:服务期间,其为本项目配置的厨师团队全体人员(详见附件一配置要求)均为乙方专职员工,不得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以任何形式在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或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相冲突的其他经营主体中从事任何与厨房管理、餐饮出品相关的经营、兼职或顾问活动。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全体团队成员签署的《专职服务承诺书》。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中第二条“乙方人员配置与管理”,新增一条:

2.7 专职服务与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并保证:服务期间,其为本项目配置的厨师团队全体人员均为乙方专职员工,相关人员不得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以任何形式在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或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相冲突的其他经营主体中从事任何与厨房管理、餐饮出品相关的经营、兼职或顾问活动。乙方在与厨师团队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告知。

(2)若甲方发现乙方厨师存在在外从事任何与厨房管理、餐饮出品相关的经营、兼职或顾问活动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该人员,新进人员资质须不低于原岗位要求。

(3)违约责任:每发生一人在外从事任何与厨房管理、餐饮出品相关的经营、兼职或顾问活动违约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甲方有权从当期应付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4)根本违约: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前述违约行为,或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人员更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7月23日上午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四、补充通知(1)与《招标文件》等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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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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