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发改管字〔2026〕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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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县城南组团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函》(朔水司函〔2026〕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进一步完善城南组团沿线及周边供水条件,有效改善沿线居民用水质量,同意建设该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城南组团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二期)(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
四、建设地点:**县**及周边。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改造城南片区供水管网沿线及周边DN50-DN800供水1.6MPa中压管网总长135.51千米。项目分为A区、B区、C区三个片区:A区(大村门片区)更新改造供水管网沿线及周边DN50-DN500供水1.6MPa中压管网总长40.38千米;B区(北门厄片区)更新改造供水管网沿线及周边DN50-DN400供水1.6MPa中压管网总长38.88千米;C区(凤鸣片区)更新改造供水管网沿线及周边DN50-DN800供水1.6MPa中压管网总长56.25千米。
六、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2715.38万元,其中**工程费10165.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93.96万元,预备费1155.9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及业主自筹。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