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础设施工程-园区道路工程-创利路二期勘察、设计 | ||
| ****基础设施工程-园区道路工程-创利路二期勘察、设计 | ||
| A02-124********8835921-****0701-000082-5 | ||
| 更正公告 |
关于《****基础设施工程-园区道路工程-创利路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一、 原招标公告:
| 招标内容 |
①工程勘察(岩土勘察),出具工程详细勘察的技术成果,深度需满足发包人、设计、施工使用和竣工验收要求;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同时具备(一)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7月8日17时30分 |
|
修改为:
| 招标内容 |
①工程勘察(岩土勘察、测量),出具工程详细勘察的技术成果,深度需满足发包人、设计、施工使用和竣工验收要求;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同时具备(一)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7月13日17时30分 |
|
二、原招标文件第7页: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①工程勘察(岩土勘察),出具工程详细勘察的技术成果,深度需满足发包人、设计、施工使用和竣工验收要求; |
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①工程勘察(岩土勘察、测量),出具工程详细勘察的技术成果,深度需满足发包人、设计、施工使用和竣工验收要求; |
三、原招标文件第8页: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一、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
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一、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
四、原招标文件第11页: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
/ |
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
中标折率 = 1 - 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
五、原招标文件第56页:
第二条 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和内容
2.工程勘察、设计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勘察),出具工程详细勘察的技术成果,深度需满足发包人、设计、施工使用和竣工验收要求;
修改为:
第二条 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和内容
2.工程勘察、设计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勘察、测量),出具工程详细勘察的技术成果,深度需满足发包人、设计、施工使用和竣工验收要求;
六、原招标文件第57页:
第五条 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
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勘察费:人民币(大写) (¥ 元),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 元)。
修改为:
第五条 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中标折率包干 ;
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勘察费:人民币(大写) (¥ 元),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 元)。
3.工程勘察服务费的价格形式:依据《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工程勘察服务基本费=**费×比例(1.0%)。
结算时:工程勘察服务结算价=工程勘察服务基本费×(1-下浮率20%)×(1-中标折率*%)。工程勘察服务基本费的计费额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费为准,比例(1.0%)、下浮率(20%)、中标折率(*%)在项目勘察过程中不做调整。
4.工程设计服务费的价格形式:本项目设计服务费依据《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计取,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专业调整系数(0.9)×复杂调整系数(1.0)
结算时:设计服务结算价=基本设计收费×(1-下浮率20%)×(1-中标折率*%)。基本设计收费的计费额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费为准,专业调整系数(0.9)、复杂调整系数(1.0)、下浮率(20%)、中标折率(*%)在整个项目设计过程中不做调整。
5.若工程勘察结算价、工程设计结算价低于签约合同价,则按结算价进行结算。若结算价高于签约合同价,则按签约合同价进行结算。
七、原招标文件第58、59页:
第十一条 费用
按承包人投标价,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万元,勘察费为 万元。
第十二条 支付方式
勘察费支付:
1. 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签约合同价的 30 %作为预付款,计 元;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详细勘察的技术成果后 10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签约合同价的 80 %,计 元;
3. 待勘察技术成果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勘察费结算价的90%;
4. 待竣工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勘察费结算价的100%。
5. 上述每期款项,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承包人逾期开票的,发包人顺延支付费用。
设计费支付:
1. 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签约合同价的 30 %作为预付款,计 元;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成果图纸且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签约合同价的 50 %,计 元;
3.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图纸且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签约合同价的 80 %,计 元;
4. 待竣工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设计费结算价的100%。
5. 上述每期款项,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承包人逾期开票的,发包人顺延支付费用。
修改为:
第十一条 费用
1.按承包人投标价,本合同的勘察费签约合同价为 万元,设计费签约合同价为 万元。
2.工程勘察服务费的价格形式:依据《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工程勘察服务基本费=**费×比例(1.0%)。
结算时:工程勘察服务结算价=工程勘察服务基本费×(1-下浮率20%)×(1-中标折率*%)。工程勘察服务基本费的计费额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费为准,比例(1.0%)、下浮率(20%)、中标折率(*%)在项目勘察过程中不做调整。
3.工程设计服务费的价格形式:本项目设计服务费依据《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计取,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专业调整系数(0.9)×复杂调整系数(1.0)
结算时:设计服务结算价=基本设计收费×(1-下浮率20%)×(1-中标折率*%)。基本设计收费的计费额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费为准,专业调整系数(0.9)、复杂调整系数(1.0)、下浮率(20%)、中标折率(*%)在整个项目设计过程中不做调整。
4.若工程勘察结算价、工程设计结算价低于签约合同价,则按结算价进行结算。若结算价高于签约合同价,则按签约合同价进行结算。
十二条 支付方式
1.工程勘察服务费:
(1)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勘察服务费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完成详细勘察报告并通过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支付至勘察服务费签约合同价的50%;
(4)施工图预算经财政部门审定后30天内,按审定预算**费作为计费额计算工程勘察服务结算价,支付至工程勘察服务结算价的85%;
(5)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支付工程勘察服务结算价余款(不计利息)。
2.工程设计服务费:
(1)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设计服务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施工图预算经财政部门审定后30个工作日内,按审定预算**费作为计费额计算设计费,并支付至工程设计费(结算价)的60%;
(3)项目进场开工建设,现场施工形象进度达到50%后30日内,按审定预算**费作为计费额计算设计费,并支付至工程设计费(结算价)的85%。
(4)余下设计费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八、其他内容不变。
****政府
2026年7月7日
| 日期:2026年07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