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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1MA2D4WQ4XU | 建设单位法人:俞苗 |
| 张志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康乾街道秋北路 139 号 |
| ****工业X、γ射线探伤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11-C3411-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康乾街道秋北路 139 号 |
| 经度:120.023710 纬度: 30.56671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1 |
| 浙环辐〔202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30 |
| 3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1MA2D4WQ4X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卫康环保****公司 |
| ****0108MA2AXDJA8X启信宝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9321542 | 竣工时间:2025-12-0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拟在联合生产厂房二内**1间探伤室、1间操作间以及相关辅助用房,其中探伤室拟配备2台192Ir-γ射线探伤机(一用一备,每台γ射线探伤机内置1枚放射源192Ir,额定装源活度均为3.7×1012Bq)、2台75Se-γ射线探伤机(一用一备,每台γ射线探伤机内置1枚放射源75Se,额定装源活度均为3.7×1012Bq)、3台定向X射线探伤机(1台最大管电压为450kV与最大管电流为10mA,2台最大管电压为300kV与最大管电流为5mA),均用于固定式探伤,危废暂存于探伤室南侧危险废物暂存间。 (2)拟在联合生产厂房二南一跨东侧新增1台单管DR1(最大管电压为320kV、最大管电流为5mA),在中间跨北侧新增1台管屏DR1(最大管电压为225kV、最大管电流为8mA);拟在联合生产厂房一南一跨中部新增一台单管DR2(最大管电压为320kV、最大管电流为5mA),在南二跨西侧新增1台管屏DR1(最大管电压为320kV、最大管电流为10mA);4台X射线探伤机均为定向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均自带自屏蔽探伤铅房用于固定探伤,探伤作业中不使用胶片,故不产生危废。 (3)拟在联合生产厂房一北三跨、联合生产厂房二中间跨各设置X射线移动探伤区域,配置7台定向X射线探伤机(5台最大管电压为300kV、最大管电流为5mA,1台最大管电压为280kV、最大管电流为5mA,1台最大管电压为200kV、最大管电流为5mA),均用于车间移动探伤,X射线探伤机贮存在探伤室南侧辅房二层X射线机贮存间,两处移动探伤工作存在同时开展情况。 (4)拟在探伤室内东南角**1间放射源暂存库,用于γ射线探伤机不作业时的临时贮存,每台γ射线探伤机内置1枚密封源192Ir/75Se,额定装源活度均为3.7×1012Bq/枚。本项目固定式探伤与移动探伤不同时开展,固定式探伤中探伤室探伤、管屏DR探伤及单管DR探伤可同时进行,探伤室内各辐射装置均不同时开展探伤。 | 实际建设情况:为满足****年产580台套光热太阳能吸热器、换热器及导热油换热器、锅炉项目各种压力容器生产和产品质量控制的需要,****公司生产规模较大,工件种类繁多且厚度不一,购置探伤装置以满足不同工件的检测需求。公司在**市**县康乾街道秋北路139号联合生产厂房二内西侧**1间探伤室及操作室、暗室、评片室、X射线机贮存间与放射源暂存库等辅助用房,并新购置2枚活度为3.7×1012Bq的192Ir放射源(一用一备)、2枚活度为3.11×1012Bq的75Se放射源(一用一备)、1台450kV-X射线探伤机以及2台300kV-X射线探****公司自生产的容器、集箱、管道、管片、膜式壁进行无损检测;公司在联合生产厂房二南一跨东侧、联合生产厂房一南一跨中部分别设置1台单管DR(X射线实时成像设备)和在联合生产厂房二中间跨北侧、联合生产厂房一南二跨西侧分别设置1台管屏DR(X射线****公司自生产的管道、管片等工件的管子环缝进行无损检测;在联合生产厂房一北侧三跨和联合生产厂房二中间跨设置移动探伤作业区域,新配置6台X射线探伤机,对公司自生产的模块、管片、膜式壁进行无损检测。所有固定探伤作业仅限于探伤室和探伤铅房内,移动探伤作业仅限于厂房内,不涉及野外探伤。 |
| 经现场核查,并与环评做对比: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单管DR2的最大管电压由环评中的320kV变为225kV,最大管电流不变;管屏DR2的最大管电压由环评中的320kV变为225kV,最大管电流由环评中的10mA调整为8mA。环评中有一台280kV/5mAX****公司确定后续永久不再购置该设备。X射线探伤机的数量和最大管电压、管电流均未超出环评时的规模,均属于II类射线装置,未超出辐射安全许可证范围。依据《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便函〔2025〕313号)相关要求判定,具体详见表2-6,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探伤室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1、探伤室的工件门和工作人员出入门均拟设置门-机联锁装置,防护门与所有探伤机联锁,确保在防护门关闭后才能进行探伤作业。门-机联锁装置的设置方便探伤室内部的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离开探伤室。在探伤过程中,防护门被意外打开时,能立刻停止出束或回源。 2、探伤室的门口和内部拟同时设有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并与所有探伤机联锁。“预备”信号可以持续足够长的时间,以确保探伤室内人员安全离开。“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有明显的区别,并且与该工作场所内使用的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在醒目的位置处有对“照射”和“预备”信号意义的说明。 3、探伤室拟设1套24小时持续有效的视频监控系统,且录像保存时间在30天以上,并与厂区的值班室联网。视频监控探头拟设5个,其中1个探头位于探伤室的工件门上方,1个位于迷道内,3个位于探伤室的内部,保证监控无死角,且覆盖到放射源暂存库。在控制室的控制台拟设专用的监视器,可监控探伤室内人员活动情况和探伤装置的运行情况。 4、探伤室的工件门、工作人员出入门、放射源暂存库均拟设置符合GB18871-2002要求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5、探伤室内的四侧墙面、迷道内、控制室的控制台等处均拟设1个紧急停机按钮,并给出清晰的标记和说明,确保出现紧急事故时,能立即停止照射。按钮的安装,可使人员处在探伤室内任何位置时都不需要穿过主射线束就能够使用。按钮带有标签,标明使用方法。 6、探伤室内拟设1套机械通风装置,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3次,排风管**口已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 7、探伤室内拟安装1套固定式辐射剂量监测系统,在探伤室内设置固定式辐射剂量监测仪探头。该监测系统能够显示机房内实时辐射剂量率,并有报警功能,其显示单元设置在操作室,并与门联锁。 8、探伤室拟配置1台便携式辐射检测报警仪,该报警仪拟与防护门钥匙、探伤装置的安全锁钥匙串结一起。 9、探伤室的工件门和工作人员出入门拟采用电动门。工件门和工作人员出入门的内侧分别拟设1个室内紧急开门装置,紧急状态下室内人员可开启该装置而离开探伤室。同时,工作人员可通过控制台上的电动操控按钮从室外打开工件门,通过工作人员出入门外侧墙上的电动操控按钮从室外打开工作人员出入门。 10、探伤室结构上防火,就近处拟设2台干粉灭火器,作为应急物资备用。 11、探伤室的工件门外1m处拟划定黄色警戒线,告诫无关人员不得靠近。 12、γ射线探伤机均在指定的探伤室内进行固定式探伤,禁止在探伤室以外开展移动式探伤。 13、严格控制伤室开机运行工况,每次探伤工作仅限1台探伤机开机运行,禁止2台及2台以上探伤机同时开机运行。 二、放射源暂存库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1、放射源暂存库的设计已考虑“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基本要求,不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物品。 2、放射源暂存库墙体结构上拟防火,库内严禁烟火,库房附近拟配若干灭火器,满足源库的“防火”要求。 3、放射源暂存库的地面拟采用水泥硬化处理,并设置防潮层以防渗,源库四周拟设排水沟,满足源库的“防水”要求。 4、放射源暂存库出入口的防护门拟设防盗锁,保持在锁紧状态,并指定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放射源暂存库的保管工作,实行双人双锁制度。库内及门口拟设置24小时持续有效的视频监控录像系统,且录像保存时间在30天以上,并与值班室联网;拟设置红外线报警装置,并与当地**“110”联网,满足源库的“防盗、防破坏”要求。 5、领用、交还含放射源的源容器时,对离源容器外表面一定距离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进行测量,确认放射源在源容器内。含放射源的源容器按规定位置存放,领用和交还均有详细的登记,满足源库的“防丢失”的要求。 6、放射源暂存库拟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实体屏蔽进行防护,经辐射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放射源暂存库处于最大贮存工况时,源库周围剂量当量率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2.5μSv/h的要求,其辐射屏蔽防护性能有效可行,满足源库的“防射线泄漏”要求。 7、放射源暂存库内及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源库四周主要为生产厂房、厂区道路,均不涉及易燃易爆物质及危险化学品等存放,满足源库的“防爆”要求。 8、放射源暂存库出入口的防护门和储源柜的柜门上均拟设显著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告诫无关人员请勿靠近。 9、本项目为Ⅱ类放射源,其风险等级为二级,治安防范级别也为二级,公司严格按照《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的标准要求,加强放射源暂存库的安保措施。 10、公司拟制定含源γ射线探伤机的领取、归还和登记制度,放射源台账和定期清点检查制度,明确放射源的流向。定期核实探伤装置中的放射源,明确每枚放射源与探伤装置的对应关系,做到账物相符,一一对应。核实时应有2人在场,核实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 三、单管DR1探伤铅房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1、本项目拟建操作台避开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且与铅房分开。铅房的屏蔽墙厚度已充分考虑源项大小、直射、散射、屏蔽物材料和结构等各种因素。 2、本项目单管DR1探伤铅房拟按GB18871的管理要求进行两区划分与两区管理。 3、铅房工作场所内醒目处拟设对“照射”和“预备”信号意义的说明。 4、操作台上紧急停机按钮拟设置标签,标明使用方法。 5、铅房排风口位于铅房东墙,出口处设钢铅防护罩23mm铅板防护层。本项目排气风机单台风量为35m3/h,铅房容积约为5.2m3,则每小时有效通风换室气次数不低于3次,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 6、铅房屏蔽体外1m区域拟划定黄色警戒线,告诫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各项辐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应张贴于操作台。 7、铅房线缆管道位于铅房南侧墙体下部,出口处设钢铅电缆防护罩23mm铅板防护层。 四、单管DR2探伤铅房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1、本项目拟建操作台避开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且与铅房分开。铅房的屏蔽墙厚度已充分考虑源项大小、直射、散射、屏蔽物材料和结构等各种因素。 2、本项目单管DR2探伤铅房拟按GB18871的管理要求进行两区划分与两区管理。 3、铅房工作场所内醒目处拟设对“照射”和“预备”信号意义的说明。 4、操作台上紧急停机按钮拟设置标签,标明使用方法。 5、铅房排风口位于铅房顶部,出口处设钢铅防护罩20mm铅板防护层。本项目排气风机单台风量为150m3/h,铅房容积约为10.5m3,则每小时有效通风换室气次数不低于3次,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 6、铅房屏蔽体外1m区域拟划定黄色警戒线,告诫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各项辐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应张贴于操作台。 7、铅房线缆管道位于铅房北侧墙体下部,出口处设钢铅电缆防护罩20mm铅板防护层。 五、管屏 DR1探伤铅房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1、本项目拟建操作台避开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且与铅房分开。铅房的屏蔽墙厚度已充分考虑源项大小、直射、散射、屏蔽物材料和结构等各种因素。 2、本项目铅房拟按GB18871的管理要求进行两区划分与两区管理。 3、铅房工作场所内醒目处拟设对“照射”和“预备”信号意义的说明。 4、铅房内紧急停机按钮拟设置标签,标明使用方法。 5、铅房排风口位于铅房顶部,出口处设钢铅防护罩10mm铅板防护层。本项目排气风机单台风量为35m3/h,铅房容积约为5.2m3,则每小时有效通风换室气次数不低于3次,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 6、铅房屏蔽体外1m区域拟划定黄色警戒线,告诫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各项辐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应张贴于操作台。 7、铅房线缆管道位于铅房南侧墙体下部,出口处设钢铅电缆防护罩23mm铅板防护层。 六、管屏 DR2探伤铅房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1、本项目拟建操作台避开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且与铅房分开。铅房的屏蔽墙厚度已充分考虑源项大小、直射、散射、屏蔽物材料和结构等各种因素。 2、本项目铅房拟按GB18871的管理要求进行两区划分与两区管理。 3、铅房工作场所内醒目处拟设对“照射”和“预备”信号意义的说明。 4、铅房内紧急停机按钮拟设置标签,标明使用方法。 5、铅房排风口位于铅房顶部,出口处设钢铅防护罩18mm铅板防护层。本项目排气风机单台风量为550m3/h,铅房容积约为48.5m3,则每小时有效通风换室气次数不低于3次,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 6、铅房屏蔽体外1m区域拟划定黄色警戒线,告诫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各项辐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应张贴于操作台。 7、铅房线缆管道位于铅房南侧墙体下部,出口处设钢铅电缆防护罩23mm铅板防护层。 七、固定式探伤操作的放射防护 1、对正常使用的探伤室应检查探伤室/单管DR/管屏DR防护门-机联锁装置、照射信号指示灯等防护安全措施。 2、探伤工作人员在进入探伤室/单管DR/管屏DR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当剂量率达到设定的报警阈值报警时,探伤工作人员应立即退出检测室,同时防止其他人进入探伤室,并立即向辐射防护负责人报告。 3、应定期测量探伤室/单管DR/管屏DR外周围区域的剂量率水平,包括操作者工作位置和周围毗邻区域人员居留处。测量值应与参考控制水平相比较。当测量值高于参考控制水平时,应终止探伤工作并向辐射防护负责人报告。 4、交接班或当班使用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前,应检查是否能正常工作。如发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不能正常工作,则不应开始探伤工作。 5、探伤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配备的辐射防护装置,如准直器和附加屏蔽,把潜在的辐射降到最低。 6、在每一次照射前,操作人员都应该确认探伤室/单管DR/管屏DR内部没有人员驻留并关闭防护门。只有在防护门关闭、所有防护与安全装置系统都启动并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才能开始探伤工作。 八、X射线移动式探伤辐射安全和防护及环保措施 X射线机临时贮存 1、X射线机贮存间仅存放X射线探伤机,不涉及射线装置的使用、调试及检修工作。探伤机检修均由设备生产厂家承担,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不承担检修工作。 2、X射线机贮存间实行双人双锁,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采用防盗门,门上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同时,贮存间入口处拟设视频监控装置,可实时掌握库房动态。 3、X射线机贮存间应满足“防盗、防火、防潮、防爆”的要求。 4、公司应制定射线装置的领取、归还和登记制度,并建立设备管理台账。 X射线机在生产厂房内短距离转移 1、公司拟采用手推车的方式并按照指定路线进行探伤装置的安全运输。探伤作业结束后,将探伤装置按原路运输返回至设备贮存间。 2、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贮存间到生产厂房内划定的移动探伤区域之间的路途较短,转运过程中,如人员需离开手推车,应至少保留1名工作人员负责探伤装置的看管,以免探伤机被盗。 X射线机移动探伤作业 1、作业前准备 (1)在实施移动式探伤工作之前,作业内拟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评估,以保证实现安全操作。 评估内容至少应包括工作地点的选择、接触的工人与附近的公众、天气条件、探伤时间、是否高空作业、作业空间等。应考虑移动式探伤对工作场所内其他的辐射探测系统带来的影响(如烟雾报警器等)。 (2)本项目开展移动式探伤工作时拟配备2名专职的辐射操作人员,其中1名负责操作X射线探伤机,1名负责现场巡视及监督检查,以确保探伤现场工作场所安全及外来人员误入。 (3)开展移动式探伤工作前,应确认探伤时间、现场的通告、警告标识和报警信号等,避免造成混淆;应给予探伤作业人员充足的时间以确保探伤工作的安全开展和所需安全措施的实施。 2、分区设置 (1)探伤作业时,作业单位拟对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将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并在相应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现场射线探伤工作均在指定为控制区的区域内进行。 (2)控制区边界上合适的位置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射线工作区”警告牌,探伤作业人员均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否则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3)控制区的边界尽可能设定实体屏障,包括利用现有结构(如墙体)、临时屏障或临时拉起警戒线(绳)等。 (4)移动式探伤作业工作过程中,控制区内不应同时进行其他工作。为了使控制区的范围尽量小,拟使用合适的准直器并充分考虑探伤机和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现场屏蔽等条件。视情况采用局部屏蔽措施。 (5)每一个探伤作业班组拟配备一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并定期对其开展检定/校准工作。同时配备能在现场环境条件下可听见、看见或产生震动信号的个人剂量报警仪。 (6)探伤作业期间拟对控制区边界上代表点的剂量率进行检测,尤其是探伤的位置在此方向或射线束的方向发生改变时,适时调整控制区的边界。 (7)监督区边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8)探伤机控制台(X射线发生器控制面板)拟设置在合适位置,以便尽可能降低操作人员的受照剂量。 3、安全警示 (1)辐射工作人员应做好探伤作业的辐射防护工作,通过合适的途径提前发布探伤作业信息,应通知到所有相关人员,防止误照射发生。 (2)拟设提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有明显的区别,并且与该工作场所内使用的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夜晚作业时控制区边界拟设置警示灯。 (3)在控制区的所有边界均能清楚地听见或看见“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 (4)在监督区边界和建筑物进出口的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警示语等提示信息。4、边界巡查与检测 (1)开始移动式探伤之前,探伤工作人员应确保在控制区内没有任何其他人员,并防止有人进入控制区。 (2)控制区的范围应清晰可见,工作期间应有良好的照明,确保没有人员进入控制区。如果控制区太大或某些地方不能看到,应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巡查。 (3)在试运行(或第一次曝光)期间,应测量控制区边界的剂量率以证实边界设置正确。必要时应调整控制区的范围和边界。 (4)开始移动式探伤工作之前,应对便携式X-γ剂量率仪进行检查,确认能正常工作。在移动式探伤工作期间,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应一直处于开机状态,防止射线曝光异常或不能正常终止。 (5)移动式探伤期间,工作人员除进行常规个人监测外,还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个人剂量报警仪不能替代便携式X-γ剂量率仪,两者均应使用。 (6)公司开展移动式探伤时仅限在本次划定区域内进行,严禁在划定区域外进行移动式探伤作业。 (7)公司开展移动式探伤时拟采取各类措施确保厂界外辐射剂量率低于监督区边界≤2.5μSv/h的限值要求,否则不宜开展移动式探伤。 (8)本项目于厂区划定区域内开展移动探伤时,应严格管控实际的运行工况。每次探伤仅开启一台X射线探伤机,禁止两台及两台以上探伤机同时开机,避免交叉照射。 (9)本项目移动探伤所有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均朝地面/朝上,不朝向其他方向。本项目采用专用的射线机头移动平板对探伤装置进行固定,保证主射方向朝地面/朝上,射线角度为0~40°。 (10)本项目移动式探伤作业场所邻近存在建筑物,每次开展探伤作业前,建设单位应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进行必要的辐射告知,公示范围覆盖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公司内部的办公楼、食堂、宿舍楼和厂区宣传栏等,公告内容包括:探伤作业的性质、时间、地点、控制区和监督区范围、探伤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辐射事故报警电话等内容。除此之外,现场探伤前还需进行严格的清场工作。无法清场时,不得开展移动探伤作业。 (11)合理规划X射线移动式探伤时间,避开人流高峰期。探伤作业尽可能优选在晚上等现场其他非辐射工作人员下班后进行,或者提前一天通知周围的非辐射工作人员在探伤作业时间回避现场。本项目移动式探伤的时间段为夜间22:00~次日06:00;建设单位生产厂房及配套办公楼的工作时间段为08:00~20:00,夜间不工作;固定式探伤工作时间段08:00~17:00。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移动式探伤时厂区内部各区域均处于非工作状态。若出现临时性加班等特殊情况,公司应严格执行辐射告知和清场工作。 九、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措施 (1)危废暂存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的装修应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的要求,地面硬化拟防渗处理,拟采用防盗门窗,拟设置危废标识,墙体内侧四周拟设围堰。危废暂存间的日常管理要求:①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②危险废物贮存前做好统一包装(液体桶装、固体袋装),防止渗漏,同时配备计量称重设备进行称重,危废包装容器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注明危险废物名称、来源、数量、主要成分和性质。③危险废物将分类分区贮存,不同类危险废物间有明显间隔,严禁 将不相容、具有反应性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管理人员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继续保留十年。 (2)危废的转移对于厂内运输,本项目危废从厂区内产生环节运输到危废暂存间,应由专人负责,专用容器或废物袋收集转移,避免可能引起的散落、滴漏。对于厂外运输,危废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到厂内收集并运输转移,采用专用车辆。危废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数据应当在信息系统中至少保存十年。 (3)危废的委托处置 ****已与******公司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合同。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一、探伤室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1、探伤室工件门与工作人员出入门均已安装门-机联锁装置,防护门与所有探伤机实现有效联锁,仅在防护门完全关闭后方可启动探伤作业;联锁装置可保障室内人员紧急情况下顺利撤离,探伤过程中防护门若意外开启,可立即停止出束或自动回源,验收时门机联锁装置运行正常。 2、探伤室门口及内部均已设置“预备”和“照射”状态指示灯及声音提示装置,且与所有探伤机联锁;“预备”信号时长满足室内人员安全撤离要求,“预备”与“照射”信号区分明显,与场所内其他报警信号无混淆,同时在工件门上及探伤室内部已张贴“预备”与“照射”信号意义说明标识。 3、探伤室已配置1套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视频监控系统,录像存储时长不低于30天,已与厂区值班室联网互通;共安装5个监控探头,分别设于工件门上方、迷道内及探伤室内部,实现监控无死角,覆盖放射源暂存库区域;控制室控制台已配备专用监视器,可实时监测室内人员活动及探伤装置运行状态。 4、探伤室工件门、工作人员出入门及放射源暂存库,均已设置符合GB18871-2002标准要求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规范中文警示说明,标识清晰、设置规范。 5、探伤室四侧墙面、迷道内及控制室控制台均已安装紧急停机按钮,按钮标识清晰、说明明确;安装位置合理,人员在室内任意位置均可无需穿越主射线束即可操作,按钮均标注使用方法,满足紧急事故时立即停止照射的使用要求。 6、探伤室已安装1套机械通风系统,风量为12000m3/h,探伤室容积约为1224m3,计算得出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9次,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通风系统运行正常,排风管**口朝向合理,未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域。 7、探伤室已安装1套固定式辐射剂量监测系统,室内布设固定式辐射剂量监测仪探头,可实时显示机房内辐射剂量率并具备报警功能,显示单元设于操作室内,且与门联锁实现联动控制,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8、探伤室已按要求配置1台便携式辐射检测报警仪,该报警仪已与防护门钥匙、探伤装置的安全锁钥匙串结在一起。 9、探伤室工件门与工作人员出入门均已采用电动门,配置规范;两门内侧均已分别安装1个室内紧急开门装置,紧急状态下室内人员可通过该装置快速开启防护门撤离;同时,工作人员可通过控制台上的电动操控按钮从室外开启工件门,通过工作人员出入门外侧墙上的电动操控按钮从室外开启该门。 10、探伤室结构已满足防火要求,在就近位置已设置2台干粉灭火器作为应急备用物资。 11、探伤室工件门外1m处已按要求划定黄色警戒线,警戒标识清晰、规范,可有效告诫无关人员不得靠近探伤区域,防范人员误入风险。 12、γ射线探伤机均在指定探伤室内开展固定式探伤作业,严格禁止在探伤室以外区域进行移动式探伤。 13、已严格落实探伤室开机运行管控要求,每次探伤工作仅限1台探伤机开机运行,严禁2台及2台以上探伤机同时开机运行。 已落实。 1、放射源暂存库建设已全面落实“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基本要求,库内未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品。 2、放射源暂存库墙体结构已满足防火要求,库内已明确严禁烟火,库房附近已配置若干灭火器,满足源库防火防护要求。 3、放射源暂存库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处理,并设置防潮层防止渗漏,源库四周已按要求设置排水沟,满足源库防水防护要求。 4、放射源暂存库出入口防护门已安装防盗锁,日常保持锁紧状态;已指定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源库保管工作,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库内及门口已设置24小时不间断视频监控系统,录像存储时长不低于30天,已与值班室联网,同时安装红外线报警装置,已与当地**“110”联网,全面满足防盗、防破坏防护要求。 5、领用、交还含放射源的源容器时,已按要求对源容器外表面一定距离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进行测量,确认放射源在源容器内;含放射源的源容器按规定位置存放,领用、交还均有详细登记记录,规范落实防丢失防护要求。 6、放射源暂存库东侧、南侧、西侧墙体采用850mm混凝土,北侧墙体采用300mm混凝土,防护门采用10mm铅板,经检测,放射源暂存库的防护屏蔽能力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标准要求。 7、放射源暂存库内及附近已严格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源库四周主要为生产厂房、厂区道路,无易燃易爆物质及危险化学品存放,完全满足源库防爆要求。 8、放射源暂存库出入口防护门及储源柜柜门上均已设置显著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标识清晰规范,可有效告诫无关人员请勿靠近。 9、本项目所用放射源为Ⅱ类,风险等级及治安防范级别均为二级,公司已严格按照《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标准要求,完善并落实源库各项安保措施,管控到位。 10、公司已制定含源γ射线探伤机领取、归还和登记制度,以及放射源台账、定期清点检查制度,明确放射源流向;已按要求定期核实探伤装置中的放射源,明确每枚放射源与探伤装置的对应关系,做到账物相符、一一对应;核实工作均有2人在场,核实记录妥善保存,并已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制度执行规范。 已落实。 1、本项目操作台已避开有用线束照射方向,且与铅房实现分开设置;经检测,铅房防护屏蔽能力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标准要求。 2、单管DR1探伤铅房已严格按照GB18871的管理要求,将探伤铅房内部划为控制区,控制台及周围紧邻区域划为监督区,并落实相应的两区管理制度,分区清晰、管理规范,符合辐射安全管理标准。 3、铅房上已按要求设置标识,明确标注“照射”和“预备”信号的意义,标识清晰、易懂,便于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准确识别信号含义。 4、操作台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已设置规范标签,清晰标明使用方法,标识醒目、内容明确,可确保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正确操作,及时停止照射作业。 5、铅房排风口位于东墙,出口处已安装钢铅防护罩,配备23mm铅板防护层,防护到位;经核查,排气风机单台风量为35m3/h,铅房容积约为5.2m3,计算得出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通风系统运行正常。 6、铅房屏蔽体外1m区域已按要求划定黄色警戒线,警戒标识清晰规范,可有效告诫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各项辐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已张贴于操作台。 7、铅房线缆管道位于南侧墙体下部,出口处已设置钢铅电缆防护罩,配备23mm铅板防护层。 已落实。 1、本项目操作台已避开有用线束照射方向,且与铅房实现分开设置;经检测,铅房防护屏蔽能力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标准要求。 2、本项目单管DR2探伤铅房已严格按照GB18871的管理要求,将探伤铅房内部划为控制区,控制台及周围紧邻区域划为监督区,并落实相应的两区管理制度,分区清晰、管理规范,符合辐射安全管理标准。 3、铅房上已按要求设置标识,明确标注“照射”和“预备”信号的意义,标识清晰、易懂,便于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准确识别信号含义。 4、紧急停机按钮标识:操作台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已设置规范标签,清晰标明使用方法,标识醒目、内容明确,可确保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正确操作,及时停止照射作业。 5、通风系统设置:铅房排风口位于铅房顶部,出口处已安装钢铅防护罩,配备20mm铅板防护层,防护到位;经核查,排气风机单台风量为150m3/h,铅房容积约为10.5m3,计算得出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14次,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通风系统运行正常。 6、警戒设施及制度张贴:铅房屏蔽体外1m区域已按要求划定黄色警戒线,警戒标识清晰规范,可有效告诫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各项辐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已张贴于操作台,便于工作人员查阅、执行,制度落实到位。 7、线缆管道防护:铅房线缆管道位于铅房北侧墙体下部,出口处已设置钢铅电缆防护罩,配备20mm铅板防护层。 已落实。 1、本项目操作台已避开有用线束照射方向,且与铅房实现分开设置;经检测,铅房防护屏蔽能力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标准要求。 2、本项目铅房已严格按照GB18871的管理要求,将探伤铅房内部划为控制区,控制台及周围紧邻区域划为监督区,并落实相应的两区管理制度,分区清晰、管理规范,符合辐射安全管理标准。 3、铅房上已按要求设置标识,明确标注“照射”和“预备”信号的意义,标识清晰、易懂,便于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准确识别信号含义。 4、铅房内的紧急停机按钮已设置规范标签,清晰标明使用方法,标识醒目、内容明确,可确保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正确操作,及时停止照射作业。 5、铅房排风口位于铅房顶部,出口处已安装钢铅防护罩,配备10mm铅板防护层,防护到位;经核查,排气风机单台风量为350m3/h,铅房容积约为38.7m3,计算得出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9次,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通风系统运行正常。 6、铅房屏蔽体外1m区域已按要求划定黄色警戒线,警戒标识清晰规范,可有效告诫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各项辐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已张贴于操作台。 7、铅房线缆管道位于铅房南侧墙体下部,出口处已设置钢铅电缆防护罩,配备23mm铅板防护层。 已落实。 1、本项目操作台已避开有用线束照射方向,且铅房实现分开设置;经检测,铅房防护屏蔽能力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标准要求。 2、本项目铅房已严格按照GB18871的管理要求将探伤铅房内部划为控制区,控制台及周围紧邻区域划为监督区,,并落实相应的两区管理制度,分区清晰、管理规范,符合辐射安全管理标准。 3、铅房上已按要求设置标识,明确标注“照射”和“预备”信号的意义,标识清晰、易懂,便于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准确识别信号含义。 4、铅房内的紧急停机按钮已设置规范标签,清晰标明使用方法,标识醒目、内容明确,可确保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正确操作,及时停止照射作业。 5、铅房排风口位于铅房顶部,出口处已安装钢铅防护罩,配备18mm铅板防护层,防护到位;经核查,排气风机单台风量为550m3/h,铅房容积约为48.5m3,计算得出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11次,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通风系统运行正常。 6、铅房屏蔽体外1m区域已按要求划定黄色警戒线,警戒标识清晰规范,可有效告诫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各项辐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已张贴于操作台。 7、铅房线缆管道位于铅房南侧墙体下部,出口处已设置钢铅电缆防护罩,配备23mm铅板防护层。 已落实。 1、对正常使用的探伤室,已建立定期检查机制,重点检查探伤室、单管DR、管屏DR的防护门-机联锁装置、照射信号指示灯等各类防护安全措施,确保设施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保障探伤作业安全。 2、探伤工作人员进入探伤室、单管DR、管屏DR作业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均已按要求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便携式X-γ剂量率仪;明确规定当剂量率达到设定的报警阈值并触发报警时,工作人员需立即退出检测室,同时采取措施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并第一时间向辐射防护负责人报告。 3、已建立定期监测制度,定期测量探伤室、单管DR、管屏DR外周围区域的剂量率水平,监测范围涵盖操作者工作位置及周围毗邻区域人员居留处;监测后将测量值与参考控制水平进行对比,明确规定当测量值高于参考控制水平时,立即终止探伤工作,并及时向辐射防护负责人报告,监测及处置流程规范。 4、在交接班时及当班使用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前,工作人员均已按要求检查仪器是否能正常工作;明确规定若发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无法正常工作,不得启动探伤工作,确保仪器正常运行后方可开展作业。 5、探伤工作人员已熟练掌握配备的辐射防护装置(如准直器、附加屏蔽)的使用方法,作业时能正确使用该类装置,最大限度降低潜在辐射风险。 6、每一次探伤照射前,操作人员均已落实安全确认流程,确认探伤室、单管DR、管屏DR内部无人员驻留后,关闭防护门;仅在防护门完全关闭、所有防护与安全装置系统启动且运行正常的前提下,才启动探伤工作。 已落实。 X射线机临时贮存 1、X射线机贮存间仅用于存放X射线探伤机,未涉及射线装置的使用、调试及检修工作;探伤机检修工作均由设备生产厂家承担,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不承担任何检修工作。 2、X射线机贮存间已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管理,配备防盗门,门上已设置规范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贮存间入口处已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可实时监控库房动态。 3、X射线机贮存间已全面满足“防盗、防火、防潮、防爆”的各项要求。 4、公司已制定完善的射线装置领取、归还和登记制度,并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账,明确设备流向及使用情况。 X射线机在生产厂房内短距离转移 1、公司已采用手推车方式,按照指定路线开展探伤装置的安全运输;探伤作业结束后,已按原路将探伤装置运输返回至设备贮存间,转移流程规范、安全。 2、X射线探伤机贮存间到生产厂房内划定的移动探伤区域路途较短,转运过程中,若人员需离开手推车,已明确要求至少保留1名工作人员负责看管探伤装置,有效防范探伤机被盗风险,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X射线机移动探伤作业1、作业前准备 (1)实施移动式探伤工作前,作业人员已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涵盖工作地点选择、接触工人与附近公众、天气条件、探伤时间、是否高空作业、作业空间等,同时充分考虑了移动式探伤对工作场所内其他辐射探测系统(如烟雾报警器等)的影响,评估工作全面规范。 (2)开展移动式探伤工作时,已按要求配备2名专职辐射操作人员,1名负责操作X射线探伤机,1名负责现场巡视及监督检查,确保探伤现场安全及防止外来人员误入,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3)开展移动式探伤工作前,已明确确认探伤时间、现场通告、警告标识和报警信号等,避免造成混淆;同时给予探伤作业人员充足时间,确保探伤工作安全开展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分区设置 (1)探伤作业时,将作业场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15μSv/h的区域划为控制区,控制区边界上合适的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射线工作区”警告牌,控制区的边界尽可能设定实体屏蔽,包括利用现有结构(如墙体)、临时屏障或临时拉起警戒线(绳)等;将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2.5μSv/h的范围划为监督区,并在其边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 (2)控制区边界合适位置已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射线工作区”警告牌;探伤作业人员均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需进入控制区时需穿戴铅衣。 (3)控制区边界已尽可能设置实体屏障,充分利用现有结构(如墙体)、临时屏障或临时拉起警戒线(绳)等,有效划分作业区域,防范人员误入。 (4)移动式探伤作业过程中,控制区内未同时进行其他工作;辐射工作人员使用合适的准直器,并充分考虑探伤机与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现场屏蔽等条件,来尽量缩小控制区范围。 (5)每个探伤作业班组已配备1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并定期开展校准工作;同时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仪器配备及校准符合要求。 (6)探伤作业期间,已对控制区边界上代表点的剂量率进行检测,尤其是探伤位置或射线束方向发生改变时,已适时调整控制区边界,确保边界设置合理。 (7)监督区边界已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已安排专人警戒,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8)X射线探伤机控制台(X射线发生器控制面板)已设置在合适位置,可最大限度降低操作人员的受照剂量,设置符合辐射防护要求。 3、安全警示 (1)辐射工作人员已做好探伤作业辐射防护工作,通过合适途径提前发布探伤作业信息,通知到所有相关人员,有效防止误照射发生。 (2)已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3)在控制区所有边界均能清晰听见和看见声光报警装置的声音和亮度。 (4)在监督区边界和建筑物进出口的醒目位置,已张贴规范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警示语等提示信息。 4、边界巡查与检测 (1)开始移动式探伤前,探伤工作人员已确认控制区内无任何其他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进入控制区。 (2)控制区范围清晰可见,工作期间已保障良好照明,确保无人员进入;若控制区过大或部分区域视线受阻,安排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巡查。 (3)辐射工作人员在进行第一次曝光时,对控制区边界的辐射剂量率进行监测,辐射剂量率与边界剂量限值15μSv/h相比较,过大时可调整控制区的范围和边界。 (4)开始移动式探伤工作前,已对便携式X-γ剂量率仪进行检查,确认其能正常工作;作业期间,该仪器一直处于开机状态,有效防止射线曝光异常或无法正常终止。 (5)移动式探伤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均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工作人员也携带了便携式X-γ剂量率仪。 (6)公司开展移动式探伤时,严格在本次划定区域内进行,严禁在划定区域外开展移动式探伤作业,区域管控严格。 (7)开展移动式探伤时,辐射工作人员会提**行巡检,确定监督区边界的辐射剂量率低于2.5μSv/h。 (8)厂区划定区域内开展移动探伤时,已严格 管控运行工况,每次探伤仅开启1台X射线探伤机,严禁2台及2台以上探伤机同时开机,避免交叉照射。 (9)移动探伤所有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均朝向地面/朝上,不朝向其他方向;已采用专用的射线机头移动平板对探伤装置进行固定,确保主射方向朝向地面/朝上,射线角度控制在0~40°,方向管控规范。 (10)移动式探伤作业场所邻近存在建筑物,每次开展探伤作业前,建设单位已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进行必要的辐射告知,公示范围覆盖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公司内部办公楼、食堂、宿舍楼和厂区宣传栏等;公告内容完整,包含探伤作业性质、时间、地点、控制区和监督区范围、探伤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辐射事故报警电话等;现场探伤前已进行严格清场工作,无法清场时未开展移动探伤作业。 (11)已合理规划X射线移动式探伤时间,选择在晚上等现场其他非辐射工作人员下班后进行;移动式探伤时间段设定为夜间22:00~次日06:00,与公司生产厂房及配套办公楼08:00~20:00的工作时间段错开,正常情况下移动式探伤时厂区内部各区域均处于非工作状态;若出现临时性加班等特殊情况,已严格执行辐射告知和清场工作,时间规划及特殊情况管控符合要求。 已落实。 (1)危废暂存间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的各项要求,地面已完成硬化及防渗处理,配备防盗门窗,已设置规范的危废标识,墙体内侧四周已设置围堰,防护设施配置到位、符合规范。危废暂存间已落实专人管理,明确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危废贮存前已做好统一包装(液体桶装、固体袋装),有效防止渗漏,同时配备计量称重设备进行称重,危废包装容器均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清晰注明危险废物名称、来源、数量、主要成分和性质;危废已实现分类分区贮存,不同类危废间有明显间隔,严禁将不相容、具有反应性的危废混合贮存;已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账,管理人员如实做好危废相关情况记录,记录注明危废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入库日期、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废记录和货单在危废回取后将继续保留十年。 (2)危废从厂区内产生环节运输到危废暂存间,已由专人负责,采用专用容器或废物袋收集转移,有效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散落、滴漏现象。危废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到厂内收集并运输转移,采用专用运输车辆;危废转移过程中已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数据将在信息系统中至少保存十年。 (3)****已与******公司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合同,委托处置单位资质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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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