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114********14072XQ/2026-00206 | 有效期 | 长期公开 | 文号 | 长发改审批〔2026〕141号 |
| 责任科室 | ****** | 主题分类 | 公路 |
****关于长**南大道改扩建工程(K0+000-K0+62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阳土家族****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审批〈长**南大道改扩建工程(K0+000-K0+62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附件已收悉。2026年6月23日组织专家对《长**南大道改扩建工程(K0+000-K0+62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编。经审查,同意该项目的可行性方案,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长**南大道改扩建工程(K0+000-K0+625)。
项目代码:****。建设地点**县龙舟坪镇何家坪村。建设内容及规模长**南大道改扩建工程(K0+000-K0+625),为市政道路次干路,起点为银滩公园(K0+000),终点至保通路口(K0+625),用地红线平均宽度为25米,道路全长625米,路面宽度19.5米,车行道宽度15米,双向四车道,两侧设人行道各2米。在现有8米宽的农村道路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建设内容包括**7米宽的路面、2米宽的人行道,路面工程由0.4米厚的水稳层和0.1米厚的沥青路面组成。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84.25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起止时间为2026年10月至2026年11月,建设工期1个月。
六、招投标方案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及《****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核准该工程项目所有内容不采用招标方式。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函〔2025〕4号)文件精神,请你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要求推动磷石膏产品“能用尽用”。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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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
附件:
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长**南大道改扩建工程(K0+000-K0+625)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工程勘察 | √ | ||||||
| 工程设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安装工程 | √ | ||||||
| 工程监理 | √ | ||||||
| 设 备 | √ | ||||||
| 重要材料 | √ | ||||||
| 其他 | √ |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6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