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05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4072—x/2026-00171 | 有效期 | 长期公开 | 文号 | 长发改审批〔2026〕118号 |
| 责任科室 |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关于**市**县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环境局长阳分局:
你单位报送的《****分局关于呈报审批〈**市**县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同意该项目的可研报告,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市**县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县贺家坪镇、高家堰镇、磨市镇、榔坪镇、渔峡口镇、资丘镇、都镇湾镇、大堰乡、鸭子口乡。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实施对保障村民健康、提升生活品质、促进镇村可持续发展、保护清江流域生态环境具有显著作用,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工程实施后可有效提高本次工程范围内的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及农户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推动长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化利用设施1111座,其中大三格化粪池+渗滤井设施66套,庭院式人工湿地1045套,配套建设管网179.69公里,入户井4377座,检查井4641座。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相关要求。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969.5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077万元,地方自筹资金892.52万元。
六、建设工期
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9个月,2026年6月开工建设,2027年12月完工。
七、招投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意该项目对建筑工程采取委托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对勘察、设计、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不采用招标方式。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请你单位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局审批。
附件:1.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
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项目名称:**市**县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监理 | √ | |||||||
| 主要设备 | √ | |||||||
| 重要材料 | √ | |||||||
| 其他 | √ |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做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4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