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6年度石灰石粉采购(第2次招标)终止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市辖区
一、招标人名称
****
二、招标项目名称
********公司2026年度石灰石粉采购(第2次招标)
三、招标项目编号
****
四、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2026-06-22 17:22:27
五、招标终止原因
1.被否决投标人:******公司、**县新****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服务要求响应 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加★条款要求(如有加★条款),第五章“供货要求”:★运输车辆具备相关运营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排放标准国六或新能源罐装汽车,因环保管控需要使用新能源车辆时必须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出具承诺书,承诺内容应与本要求内容相符,格式参考招标文件尾页);★1、卖方需保证货物质量满足“第五章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所有参数要求(出具承诺书,承诺内容应与本要求内容相符,格式参考招标文件尾页)。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司、**县新****公司均未提供上述两项★对应的承诺书,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服务要求响应要求,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投标人:****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中,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投标人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上显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交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且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上显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投标保证金要求,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两次招标投标人被全部否决,经招标人确认,退回项目。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56-****010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高新区化工中路91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11-****75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柳巷街道**寺街86号
联系人:茹先生、刘先生
电话:134****6500、139****7135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茹裕明(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