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区****管理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5日
七、预算总金额:500000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孙永良 (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郑高星,章林刚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潘一庆
联系电话:0571-****1589
传 真:
地 址:**省**市**区锦北街道白泥路723号语岸澜庭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陈鲁蔚
传 真:
地 址:**省**市**区锦城街道钱王大街1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