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碾**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宿舍楼复建工程施工监理NPSCZSSJL-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汉江碾**枢纽二线船闸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汉江碾**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6〕147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公司。本项目的宿舍楼复建工程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境内,上距雅口枢纽 64km,下距**枢纽 112km。
建设规模:碾**枢纽二线船闸按II级船闸标准建设,设计代表船型为2000吨级货船、一顶二驳双排单列2000吨级船队,兼顾船型为3000吨级货船。船闸有效尺度为300x34x5.6米(有效长度×有效宽度×门槛最小水深)。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工程及配套工程(航标工程、待闸区工程、桥梁工程、碾**枢纽影响区复建工程、专项工程、其它工程),其中专项工程包括******水厂迁建工程、碾**枢纽110kv电站出线塔迁建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约19.33亿元。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宿舍楼复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宿舍楼复建工程施工监理;
(2)复建宿舍楼及鱼类增殖站外接给排水、电气、通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3)生活污水池的施工监理工作;
(4)配合招标人做好交、竣工验收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NPSCZJL-1标段。
计划监理服务期[①]:1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31日。其中:包括施工阶段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730日历天,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本项目跨度时间较长,监理人具体的进场、退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784.04万元
2.3 其他:本项目施工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投标人中标后应组建房****办公室1个,承担房建工程施工的监理任务,并接受招标人的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②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s://ztb.****.com:6443/)进行注册登记。“电子交易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3807,QQ:****423365(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30)。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3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电子交易平台”缴纳5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在开标后向招标人提供发票。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6年7月1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公司****公司会议室(地址:**省**市**区**路160****广场A座19层)。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com:6443/)、(https://www./)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 地址: |
**省**市**区余家湖街道岘山路383号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子豪 |
| 电话: |
0710-****885 |
| 招标代理: |
****公司 |
| 地址: |
**市**区**路160****广场A座19层 |
| 邮编: |
430033 |
| 项目负责人: |
汪振坤、夏慧文 |
| 电话: |
027-****8005 |
附录:
|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 NPSCZSSJL-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标段 |
财务要求 |
| NPSCZSSJL-1 |
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平均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1)合同协议书;(2)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公司****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的合同计算,****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公司****公司,其****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标段 |
信誉要求 |
| NPSCZSSJL-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省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监理机构负****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标书代写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书”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 标段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NPSCZSSJL-1 |
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一级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自行组建总监办时二级监理机构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因电子招投标系统格式限制,部分内容无法修改,本文所提到的总监理工程师均指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
2、拟委派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扫描件。(2)投标人还需提供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2025年10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拟委派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合同协议书;(2)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①] 招标人设置的监理服务期应明确具体时间,以日历天为单位。开工当日不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