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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总局****税务局****中心及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北街206号1号楼208室
被投诉人1:****总局****税务局
地 址:****市**区泰康街1号
被投诉人2:******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广场14号(原B2)办公楼1107室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区**镇顺沙路8号院二区3号楼四层402B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4,****公司所投多项产品的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项目评审不公。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部分缺乏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