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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5年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包件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东四环中路82号2-1座6层2单元702号7027室
被投诉人:****采购中心****中心)
地 址:**市东**建内大街6号
当事人:海关总署
地 址:**市东**建内大街6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区**街1号院1号楼20层2006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5为,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五洲公司提供的技术白皮书涉嫌造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5缺乏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