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拟对****2026年度计量设备及相关物资采购项目(**片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论证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度计量设备及相关物资采购项目(**片区)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2、项目预算金额:171.96万元
3、采购内容:采购有线远传水表(光电直读远传水表)、超声波水表、无线远传水表、数据收集器等计量设备及相关物资。
3、服务期限:1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所承接的工程项目,需要使用智能水表、计量水表及相关设备。
根据《**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三十条:“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购置、安装、维护和更换注册水表。”以及第七十四条第(八)款:“注册水表,是指由供水单位拥有、登记注册、监督保养,用作量度用水量的器具。”
********中心**(街口街、江埔街、城郊街)、**镇北片区、鳌头镇部分片区、**镇南片的主要供水单位,对供水范围内的供水计量设备及相关物资进行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日常工程质量和满足长期稳定的使用需求,避免安装的计量水表及计量设备与抄收系统发生冲突,无法正常抄收,拟计划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作为计量设备及相关物资的唯一来源单位——****采购2026年度计量设备及相关物资。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
地址:**市**区城郊街河滨北路402号
(四)公示的期限: 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18:00时截止(五个工作日)。其它供应商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欧阳工 |
| 电话:020-****2283 |
电话:020-****3248 |
| 联系地址:**市**区城郊街河滨北路410号 |
联系地址:**区城郊街盛景南路35号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