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有序推进湿地**合理利用,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发挥湿地动态效益,认真落实湿地保护工作,确保全区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等级不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国湿地保护法》《**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湿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审批流程,经**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核查,结合我区实际,**区2025年扁担沟镇高糜子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占用湿地图斑2块,占用湿地面积1.0818公顷(合16.23亩),本次拟补充湿地面积1.2198公顷(合18.30亩);**区2025年扁担沟镇扁担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图斑1块,占用湿地面积2.0116公顷(合30.17亩),本次拟补充湿地面积2.0159公顷(合30.24亩)。经《关于**区2025年扁担沟镇高糜子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吴农发〔2025〕29号)和《关于**区2025年扁担沟镇扁担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吴农发〔2025〕28号)对项目予以批复,现对本次补划湿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5日(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有效权利证明材****草原局反映。(受理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联系人:潘自容 电话:0953-****369
地址:**区**街与开元大道交汇处
附件:
1-1**区2025年扁担沟镇高糜子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占用湿地补划图斑信息公示表.pdf
1-2**区2025年扁担沟镇高糜子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湿地占补平衡位置示意图.pdf
2-1**区2025年扁担沟镇扁担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占用湿地补划图斑信息公示表.pdf
附2-2**区2025年扁担沟镇扁担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湿地占补平衡位置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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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