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中医特色专科高质量发展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政府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医特色专科高质量发展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额度 |
260000.00元 |
| 最高限价 |
260000.00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1个包 |
| 采购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服务要求) |
| 各包投标供应商 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内);标书代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若本次采购涉及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若采购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07月07日 |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邮箱购买 |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省**市**区**8号21号楼8-172室 |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磋商文件格式8)(均需盖章)。 |
| 磋商文件售价 |
¥0.00元 |
| 磋商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7月20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 |
| 磋商时间 |
2026年07月20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 |
| 磋商响应及磋商地点 |
**** **省**市**区**8号21号楼8-172室 |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971-****113 地址:**市城**西川南路46-22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971-****338 邮箱地址:****@qhxiaochi.com 联系地址:**省**市**区**8号21号楼8-172室 |
|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
**银行**支行 |
| 收款人 |
**** |
| 银行账号 |
100********00115 |
| 不正当竞争/异常低价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
| 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自《**省招标投标网》、《**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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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