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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07
| 项目名称 | **省**县古庙滩河25.7洪水灾后修复项目(**堂至毛胡庆段)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芦家营乡、李家地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49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彦谦 |
| 联系人 | 吴保国 | 联系电话 | 188****4825 |
| 项目投资(万元) | 473.47 | 环保投资(万元) | 18.8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14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本项目位于**县古庙滩河,治理范围**堂至毛胡庆段,总长度15km(实际治理长度14.55km,因K11 900~K12 350段位于金长城保护范围内,本次对位于金长城保护范围内的K11 900~K12 350段不进行治理,由金长城保护单位另行开展),工程施工治理范围均为河道管理范围内占地。 2、本次防洪除涝总长度14.55千米,起点**堂村(桩号K0 000)至杨统领地村南侧(桩号K11 900),毛胡庆村北侧(桩号K12 350)至毛胡庆村(桩号K15 000)。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修复河道两侧岸坡修复及河道清淤,长度共计14.55km;修复5条漫水路;**13处河道汇水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运营期:工程运营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施工前及时通知周边居民,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设置硬质围挡、出入车辆清洗、加强遮盖、及时清扫抑尘等措施;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离村庄较近区域不在有风天气施工,适当增加临近居民侧围挡高度,增加临近居民处洒水抑尘次数,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避让居民居住区行驶,以减少施工废气对居民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运营期:工程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项目不设食堂,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生活废水用于施工区域泼洒抑尘,施工现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处理,无废水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运营期:工程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基坑排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 ①河道挡墙堤防修建过程中,因降水、渗水汇集而产生基坑废水,利用潜水泵及时抽排基坑渗水至下游河道。 ②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含泥沙,主要污染物为SS。采用沉淀池沉淀泥沙。处理后的出水回用于机械冲洗,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施工期:无弃渣;生产废料主要为废铁、废钢丝、木料废块等,对于有利用价值的进行分拣回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车辆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采取定点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和调整好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轻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制标准。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一、陆生生态:(1)植被保护措施:严禁破坏征地范围外植被;划定施工区,缩小作业带,严控机械活动范围;收集保存表层熟土,施工后及时覆土并恢复原有植被;施工结束后修整破坏地,绿化覆土并抚育管理;及时绿化裸露面,塑造近自然水域形态。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植被影响较小。(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遇重点保护动物严禁伤害;优化施工时间,避开晨昏、正午等动物活动高峰;发现珍稀动物及时上报;加强卫生管理,减少水体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对陆生动物影响较小。(3)土地利用、生物多样性和农业保护措施均已依法办理征地手续并补偿;施工后拆除临时设施、清理地面并恢复绿化;加强植被恢复和生态宣教,降低生物多样性影响;文明施工缩小工作面,减少农业占地影响并做好补偿。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土地利用、生物多样性和农业影响较小。二、水生生态:①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废水达标后利用不外排,防污控险。②禁止河道爆破施工,减轻对水生生物影响。③严管涉水工程,污泥渣土及时外运,减少水质污染。④河道疏浚设围堰分段施工,保障水流畅通,减缓水文影响。⑥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快恢复植被,建立生态防护,防止水土流失及有害物入河。 | ||
| 承诺:**** 刘彦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彦谦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