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提前批)-生命科学与分析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疟原虫智能扫描分析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8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63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临床检验设备 |
PCR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 |
110,000.00 |
| 2-2 |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
恒温恒湿培养箱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180,000.00 |
| 2-3 |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
低温培养箱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180,000.00 |
| 2-4 |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16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34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纯水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120,000.00 |
| 3-2 |
蒸馏及分离式分析仪 |
真空平行浓缩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 |
22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
采购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44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光学式分析仪器 |
①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 4-2 |
光学式分析仪器 |
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 |
24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交货。
采购包5: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显微镜 |
显微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1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交货。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4: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5: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至 2026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cn/site/gzsaas/index.html)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9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9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cn/site/gzsaas/index.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191****8279。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5813,NETCA:020-****4338,CFCA:400-****-3882。电子标服务
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指的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花城大道66号
联系方式:刘小姐,020-****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王心怡(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6444、****5280;****6163、****0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心怡(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 ****6444、****5280;****6163、****0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