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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和《****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水规范〔2025〕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取消,改为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我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开展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8月5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中国****公司****公司天生桥局
通讯地址:**市**区民主路7****公司综合楼C座9楼,邮编:530000
联系人:肖什葵,联系电话:0771-****677,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1.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50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