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百汇源实业有限公司选厂改建项目、太仆寺旗丰泰矿业有限公司王家营子矿区锌多金属矿年采50万吨锌多金属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审批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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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厂改建项目、太仆****公司王家营子**锌多金属矿年采50万吨锌多金属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1 20: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选厂改建项目

****

****市

**博海****公司

改造现有选矿三车间内部分设备为萤石生产线,主要内容包括:更换原球磨机、浓密池,增加浮选设备,更换,配套建设一座萤石原料库,改建后生产能力为年产萤石精粉20万吨,选矿工艺采用“一段磨矿+一次粗选-三次扫选-六次精选”的工艺。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主要环节包括原矿石堆存、上料输送、萤石精粉和尾砂堆放产生的粉尘以及车辆运输和物料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

(1)原矿石堆存、上料输送废气

原矿石表层附着粉料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项目设置全封闭原料库,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输送工段置于封闭车间内,皮带输送的同时满足日常检修、清扫落料要求,治理后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2)萤石精粉及尾砂堆存过程废气

萤石精粉及尾砂堆放区内的物料随着水分的减少,表层干化物料在风力作用下会产生扬尘,采取设置全封闭成品库,尾矿即产即拉,并设置雾炮车洒水抑尘,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3)车辆运输及物料装卸扬尘

物料的运输会有一定的扬尘产生,运输道路地面硬化,定期进行浮土清理,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车辆减速慢行,厂区种植植被绿化,有效减小运输道路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对于物料装卸扬尘:通过降低卸料高度,控制卸料速度降低产尘量。治理后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

(1)选矿废水

萤石精粉和尾矿浆分别进入浓密罐,经浓密罐沉淀的上清液以及压滤机压滤沉淀后上清液收集于循环水池,后回用于生产,形成闭路循环,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运营阶段,产噪设备主要包括给料机、球磨机、螺旋分级机、浮选机、水泵、浓缩机等生产设备以及装载机、运输车辆。生产设备噪声源强较大,强度范围在60~90dB(A)。通过采取封闭车间厂房、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可降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此外,项目车辆行驶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可降低车辆行驶噪声。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生产运行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废物主要包括尾砂、沉淀底泥;危险废物主要为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

(1)尾砂

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尾砂经压滤后落入下方尾矿暂存池,日产日清,采用密闭车辆运输至融冠达尾矿库。运输过程中防遗撒、防遗漏。

(2)沉淀底泥

循环水池沉淀底泥经尾矿压滤机压滤后外运至融冠达尾矿库。

(3)废机油和废油桶

本项目废机油、废油桶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两次公示,首次公示采用网络平台于2026年2月10日在公共网站公开;第二次公示采用网络平台、报纸、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同步公开,其中2026年3月6日在公共网站网上公开,并在项目区公示栏张贴公告;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9日在**报公开。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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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太仆****公司王家营子**锌多金属矿年采50万吨锌多金属矿石项目

太仆****公司

******镇

**信中****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矿山规模为50×104t/a,矿山产品方案为原矿石,总投资47758.64万元,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矿体厚度小于5m采用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矿体厚度大于5m采用分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品位较高或围岩条件较差的区域采用上向水平分层充填采矿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业场地(含斜坡道口工业场地和充填工业场地)、回风井工业场地、排土场、至金豆子山**的联络道路。生活办公区、炸药库等均利用现有金豆子山**设施,本次不再新增。基建期为3年,服务年限12年。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33人,采用连续工作制,采矿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1)大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有采矿粉尘、原矿仓粉尘、原矿堆场粉尘、机制砂堆场粉尘、充填站搅拌系统废气、水泥筒仓呼吸粉尘、运输扬尘,采矿粉尘主要采取湿式凿岩、洒水抑尘措施,运营粉尘采取封闭厂房、洒水抑尘等措施,水泥筒仓呼吸粉尘采取筒仓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

(2)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11.18m3/d,项目不设置生活区,职工全部居住在金豆子山**,生活污水由金豆子山**现有的处理能力为120m3/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中水全部用于金豆子山**洒水抑尘及绿化,不外排。矿井涌水经高位水池沉淀后回用于本项目生产用水、洒水抑尘用水及绿化用水。本项目矿井涌水量为1210m3/d,其中422.00m3/d用于井下生产,444.01m3/d用于充填站制浆用水,119.15m3/d用于雾炮车道路洒水抑尘,10.80m3/d用于充填站洒水抑尘,8.25m3/d用于原矿堆场洒水抑尘,1.20m3/d用于机制砂堆场洒水抑尘,9.57m3/d用于厂区绿化带绿化用水(夏季),183.15m3/d用于排土场绿化用水(夏季),11.87m3/d为不可预见用水。冬季无绿化用水,新增13.80m3/d每天软水制备用水,软水用于锅炉补水(11.04m3/d),浓盐酸用于充填站制浆用水(2.76m3/d),剩余181.68m3/d矿井涌水通过罐车拉****处理厂处理后统一调配回用。

(3)固废:采矿废石不出井,全部用于井下采空区充填,作为尾矿充填的补充材料,可实现废石**化利用;井下涌水沉淀泥渣全部充填井下采空区;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依托金豆子山生活区,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水泥筒仓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直接返回水泥筒仓回用。

(4)噪声:优先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振动小、低噪音的设备,并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阻尼、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维护区域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建设单位于2025年10月11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首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及反馈。2026年2月6日-27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法治日报》进行了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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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1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环境局(传真)0479-****258。邮编:026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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