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属于关闭地块,位于**市**县东坪镇,面积4845.83m2,行业类别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3039,中心坐标E:111.19482°、N:28.37815°。该企业2017年2月成立,主要从事双飞粉、**泥、灰钙、纤维素搅拌一起生产成各种高端腻子粉和成品墙漆销售,2021停产,2023年拆除后复绿,地块属于**县东坪镇**村集体土地。
(1)地块内土壤
初步调查阶段地块内共设置5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5个土壤样(不包括平行样),检测因子包含46项指标,分别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基本45项+锑。根据检测结果,本地块初步调查土壤检测指标中未发现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污染物。
(2)对照点土壤
考虑到调查地块为优先监管地块,在判断地块是否为污染地块的同时,按照《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指南(试行)》要求,需要进行对照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判断地块污染物是否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为进一步明确后续污染管控措施,完成夏季攻势销号程序,地块周边作为对照区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调查,共布设3处对照点(DZ1-DZ3),其中DZ1(GW2)未采集到土壤样品,因此调查阶段共采集2处对照点土壤样品(DZ2、DZ3),原计划检测指标为砷、铅、镉、六价铬、铜、汞、镍、锑,实际检测指标为基本45项+锑。
根据检测结果,参照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检测的46项指标均未超过筛选值,检出指标为砷、铅、镉、六价铬、铜、汞、镍、锑,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其中重金属检出指标最大值分别为砷(21.8mg/kg)、铅(21.8mg/kg)、镉(0.22mg/kg)、六价铬(2.3mg/kg)、铜(42mg/kg)、汞(0.51mg/kg)、镍(36mg/kg)、锑(12.3mg/kg)。
综上,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