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6号院新城国际二期21号楼1层103房产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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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门外大街6号院**国际二期21号楼1层103房产

交易项目编号:****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类别: 交易机构名称: 资产类别(实物):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是否自动延期: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数据来源:
**市**区**门外大街6号院**国际二期21号楼1层103房产****
****法人
****交易所房屋所有权(房产)
538.57 万元
202026-7-7
网络竞价
110100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1****交易所指定账户。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按照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内容对相应事项进行承诺并提交由转让方盖章、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
https://otc.****.com/dzsw/detail/604532.html
****交易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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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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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6号院新城国际二期21号楼1层103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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