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消费氛围,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商贸消费提质升级,试验区将在7月-8****商贸促消费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1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概况
2026年7月-8月,****政府电子消费券,消费者领券后到参与活动的商户付款享受满减优惠。
二、服务内容
制定消费券发放计划,为消费券发放活动提供线上平台,建立消费券适用商户名单;做好参与商户与支付服务平台的接入工作;审核消费券核销材料,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强化资金风险管控;具体实施消费券发放、核销;开展补贴发放活动的宣传推广,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安排专业人员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等相关事宜;活动结束后,主动配合主办方做好审计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三、资质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备消费券发放、支付结算相关资质;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在线上开展相关活动的资质及技术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
(四)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五)积极配合本次消费券发放工作,配套叠加优惠政策。
四、征选程序
1.申请参与活动的平台服务机构提交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平台简介、各项资质证明、活动方案、配套政策、近年消费券发放工作情况等,以上资料纸质版盖章一式2份(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于2026年7月9日12时前送至**高铁经济试验区招促局(文创北区1栋1111室),逾期送达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本次征选接受联合体申报,无论是否中选,不退还申报材料。
2.组织评审,由符合征选条件的服务平台陈述、答辩,综合考虑服务方案、服务能力、配套政策、用户覆盖率、参与便利度等条件择优确定拟入选1家服务平台。陈述答辩时间另行确定,若参与报名平台数量不足2家,将不再组织比选,经评估符合条件后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3.征选结果公示通过**高铁经济试验区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订**协议。
联系方式:**高铁经济试验区招促局0793-****059
地 址:**市**区天佑大道9号文创北区1栋1111室
**高铁经济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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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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