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告
**市**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单位为了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有关环境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性质和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市**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县可镇定相营村东****填埋场院内)
二、项目投资、占地和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项目,总投资1196.73万元,环保投资32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7.24%。总占地面积为29984m2,建设1****处理场,包括**化利用系统、堆填处理工程、填埋处理工程及相关配套辅助工程。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
三、环境影响及治理情况
1.废水
(1)本项目劳动定员未新增,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处理厂。
(2)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排入调节池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填埋区洒水抑尘。
2.废气
(1)**化利用工序粉尘
厂房全封闭,破碎、筛分设置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有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2)堆填及填埋粉尘
堆填及填埋粉尘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粉尘无组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卸料粉尘
卸料粉尘采取防风抑尘网+洒水抑尘+覆盖膜覆盖等措施,粉尘无组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车辆运输粉尘
车辆运输粉尘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粉尘无组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1)除尘灰
除****填埋场进行填埋。
(2)调节池污泥
调节池****填埋场进行填埋。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集中收****填埋场处理。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56****0770
联系人:侯林
五、验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验收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区恒大翡翠华庭﹒伯郡3号楼1单元2501
联系电话:155****5195
六、征求公众意见途径
欢迎公众就本项目涉及环境问题事项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可将意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验收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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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