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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节能控制系统能效及节能率现场检测技术服务
|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 采购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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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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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至时间 |
2026-07-11 10: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6-07-11 13:00:00 |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 1 |
**市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节能控制系统能效及节能率现场检测技术服务 |
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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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 |
2028-10-30 00:00:00 |
含6%增值税,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确认工作量; |
询单要求
一、交货地址:******区湄浦路361号2号楼402室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技术服务范围
负责**市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节能控制系统能效及节能率现场检测技术服务技术服务。
服务时间从2026年7月17日到2028年10月30日。
2026年7月17日前入场;
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茶涪路站系统优化咨询及检测方案;
2028年9月30日前完成节能控制系统能效现场检测;
2028年10月30日前完成数据分析及整理并提交节能检测报告;
以上工筹计划为暂定,工程进度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 本项目签订合同为技术服务合同,乙方需要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支付条件:
1. 准备阶段款:合同总额的30%,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由甲方在30天内支付给乙方:
(1) 完成茶涪路站系统优化咨询服务的实施工作;
(2) 完成****车站的检测方案;
(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30%的合格发票。
2.检测阶段款:合同总额的30%,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由甲方在30天内支付给乙方:
(1) 完成****车站的相关仪表的比对;
(2) 完成****车站的检测环境确认,出具开始检测确认函;
(3) 完成****车站的节能控制系统能效现场检测;
(4)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30%的合格发票。
3. 验收阶段款:合同总额的40%,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由甲方在30天内支付给乙方:
(1) 完成****车站的检测数据分析及整理,****车站符合甲方主合同标准的节能检测报告;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40%的合格发票。
3. 付款方式:电汇。
其他商务条款详见商务册。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1、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
2、经营范围必须满足节能检测或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3、必须具有CMA资质认定证书;
4、具有至少1个节能检测或能效测评项目业绩。
5、公司成立一年以上
报名时请上传以上材料供审核,否则拒绝报名。
附件(3)
重庆市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节能控制系统能效及节能率现场检测技术服务-技术附件.doc下载预览
重庆市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节能控制系统能效及节能率现场检测技术服务-商务册.docx下载预览
重庆市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节能控制系统能效及节能率现场检测技术服务报价明细表.xls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