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7-08
报名开始时间:2026-07-08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21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国联人寿大厦11F、12F、15F、18F、19F、20F等6层房屋整体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期限 | 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21日 | |||
| 出租方名称 | **** |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 房屋坐落地址 | **市县前东街168号 | |||
| 房产证号 | 苏(2017)**市不动产权第****118号 | 土地证号 | / | |
| 房屋面积(㎡) | 38096.23 | 土地面积(㎡) | 5445.9 | |
| 招租面积(㎡) | 6192.0 | |||
| 房屋用途 | 办公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 其他 | ||||
| 招租用途 | 办公用房整体运营 | |||
| 招租底价 | 183.06648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第6-7年年租金192.1068万元 | |
| 招租期限 (年) |
7 | |||
| 特别事项 | 1、物业费及配套支持: (1)物业费按照5元/平米/月收取; (2)每整层提供2个固定停车位,停车位按照380元/车位/月收取; (3)租赁区域楼层卫生保洁、维护维修等自行负责; (4)租赁项目固定设施设备等改造,出租方给予审批支持、施工协调,前述所涉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免租期: (1)整体装修免租期:每批次物业交付后,给予6个月装修免租期,专用于装修改造与前期招商,免租期内不计租金。 (2)年度运营免租期:**期内第二年度开始,每年度租金按时足额按本合同约定交满前3个季度租金,在第四季度应收租金中额外免1个月租金。 3、交付方式:签约后每季度首月 10 日前交付2层,三个季度累计完成 6层房屋交付。 4、其他配套支持:在一楼大厅提供 50-80****办公室供承租方独家使用(自行装修)。 5、 本次招租的租金价格为含税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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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意向承租方需有正在运营且满3年的1万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整体运营经验。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指定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19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租金按季支付,当季首月10日内支付。 4、履约保证金:每批次交付后10日内按交付楼层的2个月租金额支付履约保证金。 5、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原始建筑结构。 7、承租期满后,招租标的物内可移动物品归承租人所有,不可移动物品归产权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 8、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9、禁止引入可能损害出租方声誉、违反监管要求及公共利益的业态与主体(严禁包括但不限于涉网贷、非法集资、传销、非法中介、高危娱乐场所、涉黄赌毒等违法违规及高风险业态入驻)。 10 、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收****发改委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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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挂牌期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人。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 5 ) 正在 运营 且 满3年的1万平方米以上办公 用房整体运营合同(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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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李经理 | |
| 电 话 | 189****7970 | 电 话 | 0510-****36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