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文化墙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文件相关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并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 12 点 00 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至 **自治区**市**县聂当乡德吉村**消****支队后勤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政治文化墙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为深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支队思想政治建设基础,********支队营区现有场地**设一座政治文化墙,主要包含现浇框架结构、干挂石材、领袖像喷绘、路面拆除及恢复等内容。
预算金额: 20000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181258.78 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评审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自拟)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应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12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比选时间:2026年7月14日10时00分(**时间);
比选地点:****总队****支队二楼会议室
注意: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比选文件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标需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人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比选程序
1.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装订相关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资料至指定地点,登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递交时间等信息。加急标书代写
2.****小组,按照比选文件相关要求对所提供资料进行集中评审。
3.按照集中评审结果,选定成交供应商。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 崔助理
地 址: **自治区**市**县聂当乡德吉村**消****支队
联系方式: 089****7720
附件1:文化墙项目比选文件.pdf
附件2:文化墙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盖章版).pdf
附件3:文化墙项目招标控制价(盖章版).pdf
附件4:文化墙项目施工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