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农办发〔2026〕26号)和《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农业生产实际,拟开展2026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计划
围绕提升**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人才需求,按照工程化项目化闭环化方式要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三大专项工程和三项专题任务培训班。2026年实施专项工程: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工程;专题任务:数智技术应用、农机手技能提升。计划开设专项培训班4期:其中粮油(小麦单产提升)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畜禽养殖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中药材产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水产养殖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专题班2期: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1期、数智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1期。具体培训班次、培育主题和人数根据省厅方案和生产实际进行调整。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应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在相关行业领域具备较高水平。鼓励优质公益性农业教育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优先遴选上一年度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且成效显著、学员满意度高的机构,总数量不超过五家。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失信记录;
(四)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提供符合培育要求的食宿条件;
(五)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需具备农业相关专业背景或一线实操经验),能够按要求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上报、管理和建档工作;
(六)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七)具备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规范有序开展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并有提供后续跟踪服务能力;
(八)熟悉农民培训特点,具有较强的农民培训组织招生能力和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具备联合市外、省内外优质教学**能力(承担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操实训和跟踪服务等部分环节培育任务);
(九)自觉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管理和培育效果评价,并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政策规定与标准。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自愿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可根据承训能力自主选择申报一个或多个培育主题,按要求提交真实且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资格条件资料
1.《**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培训资质、财务审计报告等,信用中国网信用报告等,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机构近三年承接县级及以上农业培训任务证明材料(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学员满意度测评结果、联合优质教学**情况等);
4.机构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教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跟踪服务机制说明及过往服务案例等;
5.师资团队简介,含全职任教教师和签订聘用合同的兼职教师(简介、名册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实训基地(****基地****基地)实景图片;
7.其他证明机构培育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如培育有效工作机制模式、优秀学员及师资典型资料、产业带动成效宣传报道等);
(二)开班计划方案
开班计划方案包括培育主题、班次安排(培训对象、培训地点、培训学时、拟开班时间)、课程设计(课程安排、授课教师、培训教材、实训基地、能力拓展等内容)、教学管理、预期效果、资金预算、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内容。如果申请承担多个培训班次任务的需分别制定开班计划方案,方案模版见附件。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培训机构认定条件、申报材料和受理机构等。
(二)自主申报。自主申请承办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机构,按照公告要求向****报送申报材料(资格条件资料一份、开班计划方案一式五份,分开装订)用黄色档案袋装好,现场申报机构盖章封口;申请承办多个培训班次的,开班计划方案每个班次五份。
(三)专家评审。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培训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评估,核实场地设施、师资配备等情况,若发现与申报材料不符,不具备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取消申报资格。根据评审和核验情况,结合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师资力量、基地建设和一贯表现等,初步确定候选培育机构名单。
(四)结果公示。遴****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签订合同。****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育任务和职责。
五、有关要求
申报承办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机构,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4楼科技与人才股,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机构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农业培训领域信用黑名单。
联系人:张珊珊 明月清 联系电话:0710-****031
地址:**省**市**市汉口路380号
附件:1.**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doc
****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