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4号)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2025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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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 11 | 叶厝坑**水泥用灰岩矿改扩建项 目 | **省**市**县**乡王桥村 | **** | 1.项目名称:叶厝坑**水泥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省**市**县**乡王桥村 4.总 投 资:3303.65万元 5.项目性质:改建、扩建 6.建设规模及内容:扩建后矿山建设规模由60万吨/年扩大为100万吨/年。 本项目为已建矿山,扩建后年开采100万t/a的石灰石矿(其中石灰石矿85.7 万 t/a、低品位石灰石矿14.3 万 t/a)。 7.环评报告编制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8.环境影响结论:****叶厝坑**水泥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工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及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地方现行标准要求及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采取的风险防范 措施可以满足风险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要求,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条件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