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建设局于2026年完成《**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现将《**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年)》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与目的:为贯彻中央及省、****工作部署,系统解决****老旧、产业低效、配套短板、生态破碎、文脉活化不足等“城市病”,****中心**存量空间盘活、人居环境提质、产业转型升级、历史文化传承、安全韧性提升,构建可持续、可复制的中等城市更新实施体系,打造长三角**精致现代化城市更新示范,特编制本专项规划。
二、规划范围:****中心**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全域,包含主**、教育园区、高新区、经开区、皖江****产业集中区。
三、规划期限:近期至2028年,远期至2030年。
四、规划目标
1.起步期(2026年):建立机制、先行示范。
起步期通过建立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探索可持续实施模式,逐步完善城市更新工作组模式。完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更新片区和更新项目,推动“教育园区、**1955、**拾光、老池口历史文化街区”美丽街区开街运营;****社区建设,推动老旧小区改造;秋浦河特色文化带、清溪河特色风貌带建设,打造**“城市公园综合体”。
2.中期(至2028年):健全体系、全面推进。
中期城市更新工作全面推进,广泛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激励多元主体参与,搭建多元**机制**台。持续创造生活宜居、生产高效、生态优美、富有特色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向绿色、低碳、智慧转型。
3.远期(至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远期建立成熟稳定、高效协同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更新模式,全面建成**中等城市的城市更新示范城市、皖南**精致城市。
五、更新总体结构
衔接国土空间“**环湖、组团布局、传承历史、体现生态”的城市发展思路,结合存量更新**分布,促进存量**有序均衡开发,建立“一带引领、一心提质、两环联动、多片协同”的城市更新总体结构。
六、更新对象类型
重点将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存量建设用地中与空间战略不匹配、物质空间品质差、功能使用效率低的用地作为更新对象,主要包括六种类型:老旧住区、老旧工业区、老旧商业区、历史文化保护区、蓝绿空间以及其他待更新改造地区。
七、更新片区与更新规划单元
1.更新片区:明确11个城市更新片区,占地面积64.53平方公里。
2.更新规划单元:划定24个更新规划单元,占地面积80.22平方公里。
八、公示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8月7日
九、联系方式:****建设局城建科0566-****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