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的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门市****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3 评标办法”中商务因素1-1项更正为: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3 评标办法”中技术因素1-14项至1-19项中“备注: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不含开标当月)2个月的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检测项目须符合以上要求及对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测报告中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所有检测报告须带有CMA或CNAS标志;未按要求提供报告、报告无对应资质标志、检测项目不达标或不符合国标要求,均不得分。”均更正为“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不含投标当月)连续2个月的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检测项目须符合以上要求及对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测报告中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2)若投标人提供的报告是2026年6月1日(不含)前出具的,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报告佐证(报告需加盖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标注资质认定标志CMA或CNAS)。(3)若投标人提供的报告是2026年6月1日(含)后出具的:①如果报告有标注资质认定标志CMA的予以认可。②如果报告没有标注资质认定标志的,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管理平台”查询截图(详见“关于检测报告的相关说明”),证明检测标准不在平台内,否则不予认可;(4)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报告、检测项目不达标或不符合国标要求,均不得分。”。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30日上午09:15(**时间)。标书代写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交易实施主体:****学校
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7月7日
初审:郑家兴
复审:李进兴
终审:吕良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