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一号展厅照明LED化改造工程(第二次)
项目比选公告
****受比选人****的委托,****中心一号展厅照明LED化改造工程项目实施竞争性比选。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会展中心一号展厅照明LED化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前来参加本项目。
2.1 项目概况:
****(****会展中心)位于**区**大道2号,****会议中心两幢建筑,以及A、B、C三个广场及其附属设施组成。
****中心一号馆内展厅照明使用金卤灯,供电电压为220V,加上镇流器能耗每盏灯功率为170W,于2005年建成使用至今。鉴于目前展厅照明使用金卤灯能耗较高,LED照明灯具在同等照度值情况下能耗更低,且市场上LED照明灯具成本已降低,建议对原展厅照明进行整体节能升级改造。具体为保留原灯具吊杆,使用螺纹挂钩、插销等设备固定新装LED灯具,配置防坠拉链等,电源线路利旧。
2.2 比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拆除一号展厅内原金卤灯灯具、灯罩、镇流器等零部件,放至比选人指定位置;
(2)新装LED光源的高棚灯灯具,共计785盏;
(3)利旧原灯具吊杆,使用螺纹挂钩、插销等固定新装灯具,配置防坠拉链等;
(4)采购并安装报价清单表里局部缺项等内容,达到验收合格条件;
(5)比选人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2.3 工期:项目总工期40日历天,项目施工总工期在合同签订并签发工程开工令起开始计算。若因比选人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2.4 质量及技术要求:
1.行业标准:会展中心展厅照明系统功能应符合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2.技术要求:安装方式:吊链/杆分体式吊装;额定功率:100W,电压:220V/50Hz;色温:5000K;功率因素(PF):0.9;光通量:13000lm;投射角度:90°;显色指数:80;防水等级:IP20;防眩光值UGR≤22;光效(LM/W):130;工作环境温度:0~40℃;灯体材质:铝+PC;整灯尺寸(含灯罩):满足实际安装要求;产品认证CCC。
3.验收标准:中间工程验收时,承包人通知建设方,双方共同做好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竣工验收时,照度仪放至展厅地面测量平均照度值不低于300LX。
4.质保期:若高棚灯在质保期内出现设备故障,乙方接甲方通知后须2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处理好现场问题,本工程质保期为5年。
2.5 材料参数、数量及候选品牌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LED高棚灯(含连接原灯杆的灯具螺纹挂钩、插销等附属配件) |
雷士、欧司朗、**照明、**亚明等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盏 |
785 |
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参选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
(1)参选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参选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参选人是一般纳税人。
(5)参选人提供本项目施工管理团队人员相关信息: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拟派人员提供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连续6个月的养****社保局网站上查询、打印,提供的个人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等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6)参选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个市政或公建项目照明电气专业施工的合同,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比选人黑名单库及管理
比选人建立了供应商黑名单库,在比选人黑名单库中的参选人,评审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在参选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参选人,如中选将取消中选资格并被比选人纳入黑名单库管理。
(1)参选人被列入上级单位(重****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的;
(2)比选人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评,其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3)参选人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舞弊或诚信不佳等违法行为。
(4)在竞争性比选、直接采购、合同履行过程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
(5)在竞争性比选、直接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串通参选、围标等方式骗取中选的行为;
(6)在竞争性比选、直接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7)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无故放弃中选的:
(8)未经比选人同意,非法将中选项目分包;
(9)将中选项目转包给他人的:
(10)违反参选承诺或合同约定,无故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且已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
(11)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要求,且两次整改不达标的;
(12)不遵守商业信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合同毁约行为;
(13)****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法律纠纷;
(14)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15)违反法律、法规、诚实信用的其他情形。
注:比选人于开标当日参选人递交文件时核对参选人是否在供应商黑名单库。加急标书代写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7月8日起,在“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官网(https://www.****.com/)下载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参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参选人以邮件形式将提问发送至****@qq.com,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年7月10日17时00分(**时间)前。
4.3 比选人应于2026年7月11日17时30分(**时间)前在行采家(https://www.****.com)、“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官网(https://www.****.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答疑或澄清。
5.1参选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10时30分(**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11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厅(**市**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楼开标区),具体详见-1楼大开标区指示牌。加急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同时在行采家(https://www.****.com)、“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官网(https://www.****.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比 选 人:****
地 址:****岸区**大道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3-****9050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1510室
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023-****3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