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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炬开发区岐洲路道路工程(K0+489.64箱涵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中选单位收到建设单位通知后需在1小时内必须赶赴现场开展踏勘工作; 2、根据本项目送审资料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各6份、成果文件刻录光盘1份(易达版、EXCEL版); 3、如分公司中选,合同签订****公司对分公司服务事项予以确认。(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其他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凡适用于《**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的中介机构,在承接本项目前应完成**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工程造价咨询类别登记。同时,在报名本项目前应认真了解**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工程造价咨询类别登记的流程与要求,并确认自身具备或能满足登记的相关条件,详情见**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登记网址http://chengxin.****.cn:8082/Index.aspx。 | ||
| 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本项目服务期为15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 ||
| 35.0%下浮率 至 40.0%下浮率 | ||
| 粤价函[2011]742号取费并下浮35%—40%,基本收费以结算复核价为基数计取,不计取效益收费。 | ||
| 否 | ||
| 否 | ||
| 2026-07-10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