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
水泥制品加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生产调试起止日期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示调试日期,现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水泥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建设项目为2个厂房、1栋办公楼,并购置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模具离心机、行车等生产辅助设施和环境保护工程。
2023年11月30日,****环境局**分局以阳环审字〔2023〕23号文对本项目环评报告予以批复。2026年7月6日,完成了该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的建设,2026年7月7日,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了排污登记,现进行调试公示。
二、竣工日期:2026年7月
三、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7月8日-2026年10月8日
四、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再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市**县大盂镇南高庄村108国道东侧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2****1333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