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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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询比公告中“2.供应商资格要求”里2.1.3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摄像头产品的销售业绩,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税)。
更正为: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摄像头产品的销售业绩,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税)。
2.第一章询比公告中“4.询比文件的获取”里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7月08日23时59分59秒。
更正为2026年07月0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7月10日23时59分59秒。
3.第一章询比公告中“5.响应文件的提交”里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4日09时30分00秒。
标书代写
更正为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5日09时30分00秒。
标书代写
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2.4.1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里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0日10时00分00秒和“2.4.2采购人发出询比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里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0日22时00分00秒。
标书代写
更正为:“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10时00分00秒和”采购人发出询比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里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22时00分00秒。
标书代写
注:更正后的文件详见变更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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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