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7-08-2026
一、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中心(云)药房****中心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川卫药物食品函〔2025〕175号)和《关于印发****中心(云)药房****中心建设自评细则的通知》(川卫办药物食品便函〔2025〕28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县****中心(云)药房****中心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设方案及建设费用。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目标
****中心(云)药房****中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药学服务的统一化、标准化、智能化,提升县域药学服务能力,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建设范围
**县现有两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范围覆盖2家总院及22家分院,共计24家医疗机构:
1. ****医共体——牵头医院:****(三级甲等),下辖15家分院。总院已有审方系统,需对接或覆盖。
2. ****医院医共体——牵头医院:****医院(三级乙等),下辖7家分院。总院暂无审方系统,需建设及对接。
3.22家分院均使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系统。本次建设需实现与该系统的全面对接。
(三)建设要求
—— 严格按照《自评细则》和《建设指导方案》设计需求。
—— 包含所有系统对接费用。
—— 22家分院及2家总院全部纳入建设范围。
—— ****总院已有审方系统,要求可对接或覆盖;县中医院暂无审方系统,要求可建设及对接。
三、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需递交的资料和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详细情况,以及近年来有代表性的医共体相关服务业绩(须加盖公章)。
(4)根据项****中心(云)药房****中心建设方案、信息系统功能介绍、项目预算报价(分项目报价)、建****建设部分)、工作进度安排,并加盖公章。
五、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资料提交格式:PDF版本电子档。
(二)提交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qq.com。
(三)截止日期:2026年7月10日上午12::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李老师 135****2505
联系地址:****药剂科
六、参考文件
—— 《关于印发****中心(云)药房****中心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川卫药物食品函〔2025〕175号)
—— 《关于印发****中心(云)药房****中心建设自评细则的通知》(川卫办药物食品便函〔2025〕28号)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市场调研仅为采购前的市场调查,与项目采购结果无任何必然联系。
(二)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公司参加调研。
(三)递交的资料恕不退还,调研单位对递交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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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