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财务电子档案无纸化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鉴于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发展需求,为推进无纸化办公、提升财务工作效率,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与优化内控建设,通过财务电子档案无纸化及系统升级改造,拟采购电子档案无纸化、发票票池、智能报销2.0等项目相关软件产品,****信息中心机房,以便高效的服务校内师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7.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电子档案无纸化平台、发票票池、智能报销 2.0 系统,****学校财务无纸化转型、完善数电票全流程管控、升级智能报销体系,需与学校现有财务信息化体系深度融合。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此公示。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409
三、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石舟 |
| 职称: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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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市****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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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财务电子档案无纸化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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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财务电子档案无纸化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计划对电子档案无纸化平台、发票票池、智能报销 2.0 系统进行功能增加并实现数据的无缝集成。 考虑到现有系统均由****开发,且接口、数据逻辑、底层存储结构均为**新翼软件专有技术,该厂商完整掌握系统源代码、数据库结构和交互规则算法,如果更换供应商会导致开发工作量巨大、周期长,数据不匹配、业务断档、归档异常等兼容性问题,严重影响师生报销和经费结算的连续性。 综上所述,“****”具备对该系统软件的独占性,在稳性前提下完成兼容对接具有唯一性。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王晶 |
| 职称: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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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公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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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财务电子档案无纸化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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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学校海量涉密财务数据,包含教职工薪酬、学生酬金、项目经费、合同票据、电子会计档案等核心敏感信息。该供应商为现有软件自主研发且运维供应商,****学校提供财务软件相关服务,针对学校财务数据架构定制了专属加密、权限隔离等功能,具备多年高校财务数据治理、电子档案合规落地实施经验,可完整保障升级过程中历史财务数据完整迁移、不丢失、不篡改、不外泄。具有安全保障能力,避免业务中断风险,能够同步适配全模块规则升级,降低后续运维成本与管理难度。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赵宇昕 |
| 职称: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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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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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财务电子档案无纸化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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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财务电子档案无纸化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是对电子档案、发票票池、智能报销 2.0 模块需实现与现有财务系统实时双向数据交互:财务信息化建设为一体化持续工程,现有全链路财务业务均依托**新翼软件产品搭建,本次升级属于原有财务体系功能拓展、无纸化配套延伸,并非独立**项目。其他供应商无法实现项目升级改造工期及采购目的,均为增加二次开发升级成本。该情形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供应商对采购人特定业务流程的独家适配性导致无替代选择),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
四、公示期限
2026年7月8日 至2026年7月15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6年7月15日(**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126.com。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小营东路12号
联系电话:杨老师,010-****736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采购处
联系地址:**市**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240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赵洁、刘京
联系地址:**市**区**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
联系电话:010-****9602、****9957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