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资产评估机构
为准确掌握我局所属房屋资产的市场价值,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转让或处置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财资〔2025〕1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经验丰富的资产评估机构承担本次评估工作。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询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房屋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2.本项目采取“框架协议+一事一议、一事一结”的模式。在2年服务期内,我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委托中标机构进行房屋资产评估,每次委托均单独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完成相关备案/审核工作止。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协会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资产评估师,执业满3年以上,无不良执业记录。
4.近三年内有类似规模/类型房屋资产评估业绩。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执业辅助系统及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参选文件要求
请贵单位在响应文件中包含以下内容(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1.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业绩证明:近三年同类资产评估合同首页、签字页或报告封面复印件(2-3份)。
3.质量控制与技术方案:简述评估方法(如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工作计划、预计出具正式报告时间。(重点提供:质量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近三年监管部门质量检查奖惩情况、执业辅助系统说明)。
4.报价单:参选机构须以国家或地方相关资产评估收费指导标准为基准,报出“统一折扣率(或下浮率)”。
5.服务与保密承诺:包括信息安全保护承诺、人员稳定性承诺及后续服务说明。
四、递交方式及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 [17:00]前,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
纸质版:密封后邮寄或送达至[**县黄桷东路1号],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831
联系地址:**县黄桷东路1号
感谢贵单位的支持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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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