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人民币元) | |
| ****200元(人民币元) | ||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2026-07-08 10:28:52 | |
| 2026-07-08 10:28:52 | ||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聂**)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方式:综合评估法 原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8日 二、澄清内容 我公司代理的“**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聂**)”(招标项目编号:****),现做出以下澄清修正: 1.本项目建设地点修正为:**市聂**境内; 2.本项目为国土绿化类项目,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及专业属性要求,原招标文件中明确类似业绩为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或生态修复类。为确保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招标文件中的对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为建筑工程业绩,与本项目实际建设专业属性不统一、不匹配。为统一招标评审标准,现修正:技术负责人业绩同样要求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或生态修复类业绩。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澄清澄清内容属于实质性内容修改,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予以相应顺延,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3日11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11时30分不作变动。本次澄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标书代写 四、重要提示 1.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重新下载并使用本次招标文件,所有投标人须以本次发布的澄清招标文件为准。 2.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留意上述发布媒体,如未及时获取本次澄清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若在使用公共**交易平台系统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致电技术支持(**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891-****122、0891-****040)。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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