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校区新医科实验楼门卫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校区新医科实验楼门卫服务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预算金额:19.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校区新医科实验楼(楼宇5层,面积约22952.28平方米)需提供门卫安保服务。服务内容包括:24小时门岗值守、进出人员及车辆登记管理、楼宇巡逻、消防及安全检查、秩序维护等。共需配备4名门卫人员(2个岗位,每个岗位2人轮换,确保24小时在岗)。服务范围和面积以实际为准,但不得增加任何经费。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或“保安服务”或“秩序维护”。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人工作人员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5.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在以上时间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视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了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现场报名获取。
报名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联系方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亲自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报名,可以不提供);
3.领取磋商文件地点:**市**区**大道783号******校区行政楼103办公室。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9:00(**时间)。标书代写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7月17日9:0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标书代写
十一、磋商地点:******校区(**市**区**大道783号)校医院三楼348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9262
地 址:**市**区**大道7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