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国、省控点总氮自动监测技术的适用性评估项目
二、服务内容
根据**市国控点监测数据,开展总氮自动监测技术的适用性评估,研究闽江、敖江及**高氯、高浊度复杂水体对监测结果的干扰及修正方法,编制《国、省控点总氮自动监测技术的适用性评估技术报告》,具体如下:
(一)数据收集。具备水质采样及分析能力,收集近3-5年国、省控点位周边高氯、高浊度水体特征数据,为评估技术适用性及研究干扰修正方法提供基础支撑。
(二)适用性评估与干扰分析。结合闽江、敖江及**流域特征,评估总氮自动监测技术在复杂水体环境下的适用性;重点分析水体基效对监测结果的干扰机理,识别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关键干扰因子。
(三)干扰修正。通过比对分析,优化监测策略与技术配置,提高预处理模块的适应性与响应效率,为“因站制策”精细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全面提升系统研究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四)成果编制。完成《国、省控点总氮自动监测技术的适用性评估技术报告》,内容涵盖监测技术适用性评估、干扰修正方法解析及治理建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近三年在其他招标活动中存在中标后违约解除合同行为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资料收集整理费、编制费、专家费、会议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三)服务承诺函,应包含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无违约解约行为、服务品质符合约定标准和及时响应保证。
以上文件材料各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后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18:00。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址:**市**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670室,收件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7****4059。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格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591-****7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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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