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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干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干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 3000 吨锂电池隔膜用纳米氧化铝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3000 吨锂电池隔膜用纳米氧化铝技改项目(一期)
地点:**省**市**区双杨镇****管委** 1000米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75****8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