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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利用固体再生燃料替代水泥窑燃煤减碳技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利用固体再生燃料替代水泥窑燃煤减碳技改
地点:**省**市**县嵩溪镇农科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利用企业现有4500t/d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新增利用规模为11.37万t/a。项目新增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旧纺织品、鞋底料、废木制品(不含油漆、胶料等有毒有害物质)、植物残渣、废橡胶制品(主要为胶粉、炭黑)、装修垃圾,以及其他可燃固体废物等。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由企业现有员工中调剂,实行三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年运行300天。
公示时间:2026年7月08日至2026年08月0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欣杰
联系电话:151****781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