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广安-广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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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07 23: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佑明年产2250吨新材料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066

地 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佑明年产2250吨新材料优化项目

**省广****开发区****园区

广****公司

******公司

本项目对现有工程进行改建补链,新增2250吨/年2-乙基蒽醌粗品(合格品),同时副产36600吨/年硫酸铝(包括固体硫酸铝和液体硫酸铝)。项目同步对配套公用、储运、环保等设施进行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4’-乙基苯甲酰基)苯甲酸合成工段反应废气、蒸馏废气等经“水喷淋吸收+碱液吸收+两级碳纤维吸附/脱附”处理后25m排气筒排放;2-乙基蒽醌精制产生含尘废气及2-(4’-乙基苯甲酰基)苯甲酸合成工段和聚合氯化铝装置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2-乙基蒽醌粗品合成工段工艺废气汇入车间新增废气处理系统等一并经“两级水喷淋吸收+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25m排气筒排放;硫酸铝装置原料投料、破碎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入车间废气处理系统与压滤、反应废气等一并经“两级水喷淋吸收+碱液吸收”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罐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备用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地坪清洗水、化验分析废水、真空泵外排废水、循环排污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分质分类收****处理站处理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渠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冷却塔、风机、离心机、各类泵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中蒸馏、过滤工序产生的残渣、废滤膜、污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碳纤维、冷凝废液,原料使用、中间产品和产品包装过程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等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废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苯甲酸车间、危废库房、罐区及装卸站、化粪池均属重点污染防治区;循环水池、消防水站、丙类库房、控制室及厂区道路为一般污染防治区;生活办公区、绿化区、门卫室等为非污染防治区。项目布设监测井,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危险物质的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罐区及装卸区设置防雷击、防静电系统;在罐区设置自动报警设施;可燃液体罐区以及装置区分别设有防火堤和围堰,并设置专用排泄沟/管;易燃液体储罐配备液位计、呼吸阀和阻火器;设置双回路电源及应急电源;专用槽车应设置紧急截断控制、易熔塞、阻火器、吹扫置换系统、静电接地及灭火装置等安全设施;各生产车间设置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火灾探测及火灾报警系统;在储罐区、库区、生产装置区上方设视频监控系统;库区设有避雷针和完备的消防设施;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和自动联锁系统;罐区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设事故废水收集及截留系统、废水截断系统;依托已建成有效容积1400m3的事故水池;生产车间四周必须设置废水截流沟;厂区内设立风向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培训,在严格采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下,环境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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