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编号:****)
根据第一次需求调查情况,拟对部分项目进行第二次需求调查,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供应商须明确****保健中心诊疗范围及医保收费项目,第一次需求调查已报名推介的产品无需重复提交。
一、需求调查须知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中心的经颅直流电团体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进行采购需求调查(市场调研),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确保采购需求合法、合规、合理,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根据以下要求提供方案并前来递交文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
| 产品序号 |
拟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的 技术、商务要求 |
预算单价 (万元) |
采购 意向 |
| 1 |
经颅直流电团体治疗仪 |
1 |
主要用于儿童精神心理疾病(如多动、抽动、抑郁、焦虑、睡眠障碍)的经颅电团体治疗。包含经颅直流电刺激(tDCS)、经颅交流电刺激(tACS)、经颅随机噪声刺激(tRNS),脉冲(tPCS)、CES、三角波、方波等至少4-6种可编程刺激波形,内置伪刺激模式。 |
35 |
国产 |
| 2 |
VR认知能力评估与训练系统 |
1 |
用于评估和训练因各种疾病导致的儿童青少年认知、言语、精神心理功能障碍,改善情绪、认知、行为等功能。提供基于虚拟现实技术的评估及训练内容模块,拥有≥100个VR评估及训练场景内容,支持接入脑电、心率等生理参数传感器以及头部运动追踪模块进行监测。 |
35 |
国产 |
| 3 |
心率变异分析系统 |
1 |
用于检测儿童青少年的心率变异情况,通过时域、频域分析结果评估自主神经功能状态。 |
25 |
国产 |
| 4 |
眼动分析仪 |
1 |
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注视模式、瞳孔反应、扫视轨迹等测量。非接触式追踪,可通过眼睛操纵电脑,完成注意力训练及眼动打字等功能。 |
45 |
国产 |
希望此次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供应商提供近年同类产品中最新产品信息,相关产品应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有良好的升级能力。
三、调研内容
(一)采购项目信息
1.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功能参数、技术优势等;
2.拟销售价格等;
3.售后服务方案(响应时间、质保期限、使用年限、维修成本、备品备件、产品升级更新、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二)市场情况
1.市场成熟应用案例(包含但不限于需提供业主单位名称、品牌型号、产品配置清单等);
2.供应商特定资质、资格等;
3.行业发展趋势及同类产品对比分析等。
4.其他内容(若有)
四、参与调研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采购需求调查材料的提交
(一)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91-****5759
电子版调研材料指定接收邮箱:****@qq.com
纸质版调研材料指定接收地点:省妇幼道山路111号九色鹿行政办公楼东6楼设备科
(二)材料提交方式:纸质版材料上门递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17:00(**时间)。投递文件应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文件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三)提交内容:
1.文件格式: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公章)及PDF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扫描)。
其中: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调查编号+单位名称+拟采购设备名称+调研材料(如:(编号FYSBK[HW]-01)-XX公司-XX设备-调研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递交到指定接收地点。
2.内容清单:详见附件。若报名多台采购设备,每台设备均需填写一份完整的需求调查表(含基本情况、相关产业发展情况、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产品市场成交及其他相关情况、采购需求调查的佐证材料清单目录)。
3.调研材料的整理装订要求:按产品序号顺序整理,无需胶装,采用拉杆夹便于后期材料增补。
六、附件
(一) XX采购项目需求调查报名材料(货物类)
七、重要声明
(一)本次需求调查是采购活动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对所有自愿递交需求调查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或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标采购正常秩序的,采购人有权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四)此次调研结果不对外公示,仅作为采购需求确定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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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