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货地址:********工业园区滨**路14#
二、保证金额度:1000
三、商务条款:
一、成交原则
1、如供应商参与报价,****采购所有条款。
2、成交价:为有效报价总价(不含税)最低为成交价。
二、支付方式:
1、承兑汇票,若采用承兑汇票方式时,买方不承担贴息。
2、付款期限: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60%,余款3个月内付清,供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买****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卖方所开具给买方的发票有虚开、代开或属虚假发票等违法行为,给买方造成进项税转出和补交滞纳金、罚款等经济损失的,一律由卖方承担损失,可从卖方货款中扣除。
三、 发票开具:
货到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票据,买方财务进行挂账。发票开具双方同意按照一票结算,含税价。
四、响应保证金
1、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缴纳询价规则中规定的保证金,否则采购方将不接受其报价;
2、成交者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方成交结果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被没收: 2.1、供应商未严格按照采购要求造成流标; 2.2、供应商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 2.3、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4、报价时间截止后供应商撤回投标; 2.5、供应商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
五、 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卖方须在7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卖方拒绝更换,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买方发给卖方关于货物质量问题的通知函件等,卖方应在收到之日起 3 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 视同认可买方函件提及的货物质量问题。如因质量原因退货,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将货物运走、退还买方已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否则买方不负责保管和遗失责任。
3、 卖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足量交货(包含因质量问题退换货超期的)或未按买方通知交货的,每延期一天,买方将扣除违约金延迟交货部分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延期超过 10 天,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卖方应返还买方已付货款,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
4、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以及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数量要求、交货时间及包装规定等交货的,卖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6、买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损失及罚款。
六、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因卖方延期交货、出现质量问题或其它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出现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卖方时本合同终止。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依法解决。
四、技术条款: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标准:
1. 产品执行国标《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超纯氮(5N)等级;
2. 危险化学品生产、充装、运输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低温液体贮运设备使用安全规则》GB/T 18443;
3. 计量执行:JJF 1059液体低温计量检定规范。
液氮汽化氮气纯度 N ≥99.999%
2、出卖方交货时提供发货清单和质量合格证明。质保期为货到18个月或自验收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产品如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的,卖方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质保期自维修或更换完成并调试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若卖方怠于采取补救措施的,买受方可另行聘请第三方提供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二、 供货与充装技术要求
1. 生产源头:投标人须自有空分装置生产6N超纯液氮,禁止外购中转分装;提供装置纯度连续在线监测记录,出厂每车附带COA质量分析单。
2. 充装系统
充装管路、储罐、槽车内壁全不锈钢电解抛光、惰性钝化处理,杜绝吸附、空气渗入污染;
充装前对槽车罐体、管道吹扫置换,氧、水吹扫合格后方可充装;
禁止普通工业氮储罐混装、串罐充装。
3. 运输设备
低温液体专用危化槽车,真空夹层有效真空度达标,日蒸发损失≤0.3%;
阀门、压力表、液位计为低温专用仪表,每年法定校验;
整车具备静电接地、紧急切断、防泄漏、液位超差报警装置。
三、交付、验收与检测条款
1. 随车资料:每车送货必须提供:出厂质检单、槽车压力容器有效检验报告、危化运输资质复印件。
2. 现场验收流程(一票否决)
(1)外观:罐体无破损、无结霜异常、阀门无泄漏;
(2)计量:槽车磅单与现场储罐液位双重核对,磅差≤±0.3%;
(3)现场取样检测:采购人在卸车口惰性管线取样,汽化后检测纯度,超标整车拒收,供方无条件拉回并承担全部损失。
3. 异议复检
现场检测不合格,双方共同封样送具备CMA资质第三方气体检测机构复测,检测费用、停产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4. 抽检频次:每批次必检。
四、产品交货:
1、交货地点:****工业园滨**路14号
2、交货日期、方式:具体发货时间按买方通知发货。
本次询价单主体为中钢**耐****公司,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