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技改项目)审核服务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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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技改项目)审核服务比价公告

****事务所: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市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技改项目)审核服务,向贵单位进行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详见《****办公室关于印发〈一季度促消费**产业稳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马政办秘〔2026〕10号),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政策申报的通知》。

二、需审核的项目数量

经各县区、开发园区初审后,推荐申报的15个技改项目。

三、服务内容

协助开展**市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技改项目)审核工作,对各县区、开发园区推荐申报的15个技改项目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一致性进行核查。具体内容包括:

1.项目纳统证明材料;

2.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名称与项目法人单位的一致性;

3.发票时间与政策条款的符合性;

4.发票与合同的一致性;

5.发票的真实性及是否冲红;

6.申请奖补资金是否符合政策条款;

7.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四、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

1.供应商应为徽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服务商,****事务所执业证书,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主审人员(须具备注册会计师/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实行主审负责制,选派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务能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供应商及选派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同时不得参与各县(园)区为此项目开展的初审工作;

3.供应商及选派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审核工作中知悉的工作秘密,不得将审核过程中取得的材料用于与审核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谋取私利,不得造成负面影响。

(二)对审核报告的要求

1.审核报告应严谨细致,无文字错误,格式清晰完整,语言表述准确无歧义,前后标准统一;

2.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及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审核情况,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论准确;

3.审核报告应参考以往巡察整改、督查、审计等提出的问题,避免重复问题再度发生。后期若巡察整改、督查、审计等发现资金审核错误,有权约谈并要求第三方机构按比例退回审核费用(退回金额=多兑现金额/整体兑现金额×审核费用)。

(三)其他要求

1.因受托方原因给委托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委托方依法追究其责任。受托方在审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未经允许擅自披露审计结果、将委托审计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取消其参与我局资金审计的资格,并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征信黑名单;

2.第三方机构开展资料调取、沟通汇报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差旅费、专家费、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第三方机构自行承担,已包含在本项目审核服务费报价中,委托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六、最高限价及报价时间

报价时需以单个项目审核费用进行报价,总费用按照“总费用=实际审核项目数×第三方所报单个项目审核单价”方式计算。单个项目审核金额最高限价400元。

请贵单位携带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于2026年7月14日上午8时30****工信局****政府4号楼328室)集合,逾期不再受理。

评标结果将由我局专题会议现场开标研究决定,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一中标候选人,价格次低的为备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多个最低价的(报价一样),由现场抽签决定中标者。中标情况将电话反馈参与投标报价的机构。标书代写

联系电话:0555-****972


附件:

1.****办公室关于印发一季度促消费**产业稳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一季度促消费兴产业稳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pdf

2.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政策申报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政策申报的通知.rar


****

2026年7月8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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