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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竹-**龚家寨065地块项目、**明嘉-云栖项目智能信息应用研发工程服务采购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委托,对**兴竹-**龚家寨065地块项目、**明嘉-云栖项目智能信息应用研发工程服务采购(招标编号:****)开展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6月25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并同期发售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7.7.1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银行汇票或业主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其中安全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2%)。最终缴纳方式须经采购人确认。 ”修改为“无需履约保证金”。
招标文件与此相关内容均按此修改,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均不变。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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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