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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保亭县待处置石料情况核实单位的公告
为核实保亭县一处取土场内待处置石料情况,进一步确定处置方量,出具相应核实报告作为后续公开交易处置依据。我局拟选聘承担核实工作的单位,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亭县待处置石料情况核实单位
二、选聘人:****。
三、项目概况:需核实区域为我县县域内一处取土场,面积约4公顷,初步预估涉及土石方40万m3。
四、项目报价:报价控制价为6万元整,报价超出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资质及要求:
(一)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矿产**勘查营业范围或相关资质,且近三年未受到省、市、县资规部门不良通报,能够及时提供后续服务。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独立承担项目调查技术人员和设备(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半个月内完成现场勘查并出具核实报告。
七、报名及其他事宜
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有意参加选聘者请于2026年7月9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报名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附扫描成电子版光盘一张)及报价单(单独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到****规划局五楼地质和矿产**室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52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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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